按照市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渝市监发〔2025〕11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的通知》(渝市监发〔2025〕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抽检任务
2025年,市局下达抽检监测任务共2820批次。其中国抽任务170批次,包括国转移监督抽检任务125批次,国抽评价性抽检任务45批次。省级任务610批次,包括省级本级任务125批次,省级转移任务380批次,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105批次;另有省级风险监测任务、省级专项任务,批次数由市局另行明确。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840批次。区抽任务1200批次。(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抽样编号规则详见附件3)
(一)省级转移任务。该项任务由各片区组(市场监管所)负责抽样工作,检验单位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任务主要用于“你点我检”、专项工作、执法办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跟踪抽检、举报投诉等方面,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后跟踪抽检和生产环节省级本级任务未能覆盖部分也可纳入该项任务。抽检项目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得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抽系统”,任务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为“2025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你点我检”任务的报送分类B为“2025年重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计划”。
(二)国转移任务、市县食用农产品任务、区级抽检任务。该3项任务由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国转移任务覆盖全区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兼顾区内市场占有率高的超市,大型、连锁餐饮单位和大型批发市场。市县食用农产品任务重点覆盖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超市,以及农贸市场、城乡结合临时集贸市场等经营单位和区域。区级抽检任务重点覆盖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批发市场、超市、农村食品,以及小食杂店、餐饮单位等。各片区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各科所队)按要求做好配合协助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三)国抽评价性抽检任务、省级本级任务、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省级风险监测任务。该4项任务抽样和检验单位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各科所队按要求做好配合协助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四)省级专项任务。该项任务由市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主要开展校园专项、新业态、节令食品等专项抽检。各科所队按要求做好配合协助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二、快速检测任务
(一)任务批次数量。2025年全区食品快检任务共1100批次。包括市级快检任务500批次,区级快检任务500批次,“你送我检”任务100批次,由各片区组(市场监管所)和相关科室负责采样和检测工作。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举报投诉、专项整治、“你送我检”、食用农产品监管等工作,在食品全环节开展。具体任务详见《2025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附件4)。
(二)快检品种和项目。快检任务中,大米中的镉为必检品类和项目。其他快检任务由各片区组(监管所)、相关科室根据本区域实际,以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食品摊贩、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各类主体实施快速检测。具体可参照《快检工作检测的重点品种和项目参考》(附件5)中的食品类别和检测项目开展快速检测。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1. 坚持问题导向。各科所队要聚焦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两超”、非法添加、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等重点区域,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等重点环节,元旦、春节等重点节日,加大抽检力度。要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
2. 均衡推进任务。市局明确把抽检均衡性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各科所队要按严格每月任务量有序推动抽检进度,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境的抽检比例,确保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送样工作;要充分利用“国抽系统”信息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提升食品抽检的精准性、规范性;对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可结合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抽检。
3. 加强结果运用。市局将组织开展抽检和核查处置数据质量抽查,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区县局进行通报、约谈。各科所队要加强抽检数据审核,保证真实、准确;要强化抽检监测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保证数据安全;要开展半年、年度统计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和形势分析提供决策参考;要及时研判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和防控能力;要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抽检情况,强化部门间协助共治。
4. 规范信息公开。各科所队要按要求开展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的文件撰写、审核和挂网公告等工作。相关科室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准确稳妥公布食用农产品任务、区级任务的监督抽检结果;未经市局授权不得擅自公布非本级监督抽检结果,不得擅自公布本区域内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得公布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核查处置信息;要做好公示信息舆情评估和应对工作。
5. 严肃工作纪律。各科所队抽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市局印发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程序实报实销;第三方机构在流通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的,各片区组(市场监管所)应安排执法人员陪同抽检。
(二)快速检测工作要求
1. 切实完成任务。各科所队要严格按季度均衡要求有序推动快检进度,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任务,快检异常结果发现率不得低于6%,跟踪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不得低于异常结果发现率的50%(即对100批次快检异常结果样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检,应至少检出50批次不合格样品)。
2. 规范工作程序。各科所队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采样时填写《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附件6);要在24小时内将《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和快检结果录入市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监管平台”);要按季度自查快检信息的填写情况,及时发现纠正系统中的错漏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和可追溯。
3. 加强后续处置。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各科所队要及时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督促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在48小时内使用2025年省级转移任务进行跟踪抽检。快检跟踪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为“2025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快检跟踪)”,并将快检抽样单号填报至系统。在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智慧监管平台的快检系统,采取跟踪抽检的应当将抽样单编号录入处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