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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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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4-30 09:56:01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5〕3号)部署,把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涉及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次提交、一网办理”,最大限度降低转换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4-29 生效日期 2025-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据局、医疗保障局,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分行: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现将《江苏省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数据局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2025年4月15日

江苏省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5〕3号)部署,把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涉及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次提交、一网办理”,最大限度降低转换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申请人在办理“个转企”时,实行清税信息核验、个体工商户迁移调档、“个转企”变更登记、税务恢复登记、企业印章刻制、银行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预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或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或变更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符合条件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直接换证、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换证等11个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一网通办”,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设置“个转企”模块,采用“一表采集、系统流转、联动办理、实时反馈”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网通办”。提供转型前预检服务,方便申请人预先处理好相关事务以达到“个转企”条件。申请人在申请“个转企”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同步办理涉及变更事项。线下“只进一门”,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个转企”服务专窗,提供“一窗受理、数据共享、联动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诉求“一线应答”,在江苏12345热线百科设置“个转企”一件事主题信息集,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各地12345热线要积极组织民声接听员,依托热线百科和主题信息问答,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进12345“民声接听员进大厅”,探索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设置12345专席,与首席代表、政策专员联动,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服务,并按12345表单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

(三)工作安排。按照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实施方案确定的办理标准和流程,在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等地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完成相应系统适应性改造和对接,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技术保障。3月至4月,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开展工作会商,联合印发实施方案。4月,开展业务和技术沟通协调,部分开展联调联试。5月,开展联调联试,推动“个转企”一件事功能模块在试点地区上线试运行。6月,在全省范围推行“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实现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精简转型登记环节。将个体工商户迁移调档、“个转企”变更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申请人直接向转型后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个转企”变更登记,实现转型前后设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登记档案等事项延续衔接。并由转型后企业登记机关发起个体工商户档案移交,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应予配合,电子档案实现线上共享,纸质档案由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在20日内,通过专人送取或者特快专递方式移交转型后企业登记机关管理,实现“个转企”登记办理流程最优化。

(二)简化转型申办材料。根据“个转企”申请开展转型预检,匹配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医保、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等关联事项,形成可同步办理的事项目录,经申请人勾选确认后,同步推送变更登记信息。申报办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一张信息采集表格,申请人按照转型登记填报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可获取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交实体证照。

(三)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个转企”一件事流程(见附件5)集约高效办理,强化市场监管、数据、税务、公安、人民银行、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对转型登记关联的审批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四)开发统一受理端。充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开发“个转企”一件事全省统一受理端(包括PC端、窗口端),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打通省级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纵向对接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转型前预检服务、线上收件、后台流转分办、进度结果查询等功能,以更优化的业务流程、更畅通的数据共享、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实现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不断提高“个转企”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五)改造部门业务系统。省各相关部门根据“个转企”一件事统一受理端建设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系统数据通道,提供预检接口、变更信息自动获取、办件任务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反馈,为“个转企”一件事网上办提供技术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为统筹推动“个转企”业务协同、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全程网办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数据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成立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工作协调小组,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试点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形成本地特色的创新做法,为全省全面推开“个转企”一件事改革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细化工作分工。各部门要对所涉及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工作,统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开发统一受理端,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做好“个转企”数据的推送、流转和接收工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为企业,完成“个转企”登记后,自接收到相关数据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3个工作日内完成换证,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2个工作日内完成换证,组织做好个体工商户迁移调档,同步做好办件结果的总反馈,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操作指引,归集、录入和维护主题信息问答和智能问答,开展系统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省公安厅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个转企”信息,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印章刻制预约信息推送至刻章网点,企业与印章刻制网点达成刻章意向后,引导印章刻制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及相关信息备案,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

省住建厅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个转企”信息,对“个转企”之前以个人缴纳公积金的,进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处理;对“个转企”之前以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同步变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并及时反馈预检及办理进度结果。

省人社厅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个转企”信息,对“个转企”之前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保的提醒办理停保手续;对“个转企”之前未参保的同步办理其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对“个转企”之前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形式参保的同步办理其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1个工作日内完成“个转企”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并及时反馈预检及办理进度结果。

省数据局负责推进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建设,支持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开展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组织做好12345热线相关工作。

省医保局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个转企”信息,对“个转企”之前未以单位参保的,及时办理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对“个转企”之前已经办理单位参保的,及时办理医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个转企”医保单位参保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及时反馈预检及办理进度结果。

省税务局负责提供清税信息核验服务,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个转企”信息,3个工作日内完成恢复登记,办理后续事项,并及时反馈预检及办理进度结果。

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个转企”信息,统筹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或信息变更预约,指导开户银行优化账户服务,在成功受理业务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或信息变更预约,引导企业及时到网点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或信息变更,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个转企”相关政策,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的意愿、信心和主动性。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自愿选择,既可采取“高效办成一件事”方式实现转企,也可通过“注销—设立”方式转企,鼓励各地优化原有“注销—设立”转企方式,合并办理两次登记,实现高效办结。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对“个转企”一件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个转企”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

(四)加强政策帮扶。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能作用,调查摸清符合转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数量,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一户一策”开展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市场监管、税务、社保、融资等政策工具箱,通过综合施策,助力“个转企”企业平稳过渡、做大做强。

   附件:江苏省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实施方案附件1-5.pdf

 地区: 江苏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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