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17日拉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30日拉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3年11月19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16年7月29日拉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6年9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2024 年 11 月 5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年3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与维护
第三章 水源保护
第四章 供水与用水管理
第五章 二次供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 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 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拉萨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