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4-09 15:59:24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4-09 生效日期 2025-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5年3月25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立法项目安排

安排继续审议项目6项,初次审议项目13项,预备审议项目21项。具体如下:

(一)继续审议项目(6项)

1.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

2.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3.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改)

5.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

6.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

(二)初次审议项目(13项)

1.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

2.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

3.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

5.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

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改)

7.广东省县域经济振兴条例

8.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9.广东省快递条例

10.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改)

11.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条例

12.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

13.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修改)

在上述立法项目基础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情况,统筹做好法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工作,适时制定修改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同时根据国家、省委对立法工作新的部署,加强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立法调研,及时增补相关立法项目。

(三)预备项目安排

安排预备项目21项,包括制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条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数据条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审计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修改盐业管理条例、行业协会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国防教育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档案条例。

(四)根据需要开展法规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工委部署开展法规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部署要求确定。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坚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保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省委报告。

(二)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人大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办法,进一步加强重要法规立法后评估。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落实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继续推行法规征求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制度,探索省人大代表挂钩联系法规项目制度。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江海、南沙、福田三个“国家级”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创新“双向转化”“采纳反馈”方式方法,继续编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信息》,举办联系点专题培训班,推介联系点建设典型案例,推动我省联系点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拓展数智赋能法律法规征求意见新形式,实现“操作在掌上实现、信息在线上直达”,更广泛听取各界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大力开展“两法一决定一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在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探索建立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及时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工委交办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五)加强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以合法性为审查标准,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有侧重地做好法规审查指导工作。抓好《关于加强设区的市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指导相关地市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工作机制,聚焦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产业有序转移和承接、跨区域山川河流协同保护治理、基础公共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自然灾害联合防治、历史文化协同保护利用等方面谋划协同项目,跟进指导茅洲河、练江、桑浦山等协同项目落地,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研究,省市共同探索跨省域协同立法。

(六)进一步深化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党对立法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继续组织开展地方立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经验交流,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地方立法工作队伍,推动全省立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依托“数字人大”,加强“智慧立法”建设,对征求意见平台、立法辅助工具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推动立法工作全流程系统延伸到地市人大常委会使用,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全流程数字管理、全方位智能辅助效能。

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安排执行。

 地区: 广东 
 标签: 立法计划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38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925)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3126) 其他法规 (349)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