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已经十三届市委第128次常委会会议研究批准,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7日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
1.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于2025年4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5年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
2.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由市政府作为提案人,市城管执法局作为条例草案起草单位,市司法局统筹把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资委员会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协调推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3月15日前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资委员会初审,2025年4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于2025年8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5年10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
3.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条例
由市政府作为提案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条例草案牵头起草单位,市司法局统筹把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资委员会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协调推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5月15日前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资委员会初审,2025年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于2025年10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5年12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
二、预备调研项目
4.秦皇岛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条例草案,市司法局统筹把关,2025年10月底前具备提请审议条件。
5.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修改)
由市海洋渔业局提出修改方案建议。2025年10月底前具备提请审议条件。
6.秦皇岛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
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起草条例草案,市司法局统筹把关,2025年12月底前具备提请审议条件。
三、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项目
7.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8.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9.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条例
以上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