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16号)要求,结合《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抽查事项内容,经汇总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形成了清远市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该计划分为《清远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清远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和2),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各部门应将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措施有机结合,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抽查事项占比达80%以上,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时,要督促指导好各县(市、区)相应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抽查工作任务。对于牵头实施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请各成员单位分别于6月30日、9月30、11月15日前将开展抽查的相关情况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柯锡彪、谭小娟;电话:3864819。
附件: 附件1:清远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附件2:清远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