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邢台全面跨越赶超的冲刺之年,做好今年的监督工作至关重要、最为关键。我们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工业立市、文化兴市”战略,坚持干字当头,积极担当作为,紧跟市委部署、紧贴人民需求、紧扣社会关注,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高效能精准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邢台篇章贡献力量。
2025年共安排27项重点监督工作:专项监督1项,联动监督2项,协同监督1项,财政经济方面监督6项,泉城特色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方面监督5项,和美乡村建设方面监督2项,改善保障民生方面监督5项,监察司法方面监督4项,备案审查1项。具体监督项目可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认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紧密结合邢台实际,按照市委“投资消费质效年”工作要求,围绕发展壮大食品加工、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两大新兴产业,以及44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为邢台加快跨越赶超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牵头部门:预算工委,责任部门:机关有关委办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深入开展联动监督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压茬开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监督检查和《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跟踪监督检查,扎实推动省、市委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牵头部门:联动办、社会委,责任部门:机关有关委办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积极开展协同监督
按照2025年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方案安排,深入开展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协同监督,推动全面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加快完善“京津研发、邢台转化”创新体系。(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7月)
四、有效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围绕推动经济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加强对计划执行、债务管理、审计整改、预算决算、国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为全市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5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7月)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
五、着力开展泉城特色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监督
立足“百泉复涌”历史新阶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康养产业发展、省旅发大会筹备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全面助力泉城特色旅游休闲城市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城建环资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对全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春季大会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责任部门:城建环资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4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康养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
(四)围绕我市承办省旅发大会筹备工作和泉城特色旅游休闲城市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调研。(责任部门:民侨外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五)围绕《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扎实做好和美乡村建设监督
围绕推进冀中南风情和美乡村建设,加强对食品加工产业隆起带规划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因地制宜用活用好特色资源,积极巩固拓展发展路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对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相关情况报告(书面)。(责任部门:农经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加工产业隆起带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经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5月)
七、持续深化改善保障民生监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在物业管理、学前教育、民族团结、供热管理、民生实事等方面强化监督,助力打造“温暖之城”,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一)检查《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城建环资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7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民侨外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9月)
(四)检查《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城建环资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5年邢台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委办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八、不断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
围绕推进平安邢台、法治邢台建设,不断强化监察司法工作监督,促进相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
(一)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全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对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相关情况报告(书面)。(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5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7月)
(四)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九、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及时研究修改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督促有关机关依法、及时、规范报备规范性文件,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责任部门:法工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组织实施好2025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凝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不断完善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协调联动,紧盯问题整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严格坚持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四是要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监督工作各领域各环节都要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汇聚起推动邢台跨越赶超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