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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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浙环发〔2025〕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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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1-24 | 生效日期 | 2025-01-24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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