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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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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2-18 16:12:5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及时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
发布单位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2-16 生效日期 2024-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及时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举报途径:

可通过拨打属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联系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线索。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91-86355343,86355270

邮箱举报:jxsjspjyc@amr.jiangxi.gov.cn

信函举报: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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