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两项重要公告,对化学物质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分别涉及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以及化学物质的增补工作。
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公告(2024 年第 28 号)
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将已登记的 30 种符合要求的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起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在这些物质中,部分化学物质标注了新用途环境管理范围,如多取代苯甲酸烷基酯允许用途为农药中间体,其新用途环境管理范围为允许用途外其他工业用途;双 [[(二苯基 - 杂芳环) - 取代苯氧基] 乙基] 十二烷二羧酸酯、烷基吡咯烷酮等物质暂无特殊管理范围标注,按一般现有化学物质管理;而镍铝氧化物允许用途为硫化催化裂化催化剂,其新用途环境管理范围为允许用途外其他工业用途等。
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公告(2024 年第 27 号)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后,将 2024 年第 2 批(总第 12 批)6 种符合要求的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其中包括钨酸钙(CaWO ),CAS 号为 7790 - 75 - 2;磷霉素 (R) - 1 - 苯乙胺盐,CAS 号为 25383 - 07 - 7;N - 甲基 - 1 - 甲硫基 - 2 - 硝基乙烯胺,CAS 号为 61832 - 41 - 5;N - [2 - [[[5 - [(二甲氨基) 甲基] - 2 - 呋喃基] 甲基] 硫代] 乙基] - N' - 甲基 - 2 - 硝基 - 1,1 - 乙烯二胺(雷尼替丁),CAS 号为 66357 - 35 - 5;盐酸胍 (1:1) 与 1,6 - 己二胺的聚合物,CAS 号为 57028 - 96 - 3;多钒酸铵,CAS 号为 12207 - 63 - 5。
这两项公告是生态环境部加强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规范化学物质的生产、进口、使用等环节,推动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相关企业和单位应密切关注公告内容,确保自身化学物质管理活动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