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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41号|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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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01 16:28:5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58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1-01 生效日期 2024-1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pdf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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