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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关于推进创新与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治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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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01 09:59:00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6
核心提示:关于推进创新与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治理的建议收悉。该建议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中肯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将相关工作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和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切实落实解决。现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2024-10-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黄向永、黄元躬、陈春良代表:

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创新与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治理的建议收悉。该建议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中肯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将相关工作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和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切实落实解决。现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强“三剂”专项整治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我局一直对此高度重视,持续加强包括保鲜剂、防腐剂等在内的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力度,深化检管结合,强化专项抽检和风险监测精准靶向。一是建立精准抽检模式。聚焦“一老一小”、社区便利店和网络平台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抽检,每季梳理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重点风险隐患清单,加大高风险品种及企业跟踪抽检力度。二是落实风险闭环治理。通过数字化平台全链追溯和组织隐患治理回头看评价等方式开展风险闭环治理。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结果均按规定向公众公布。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9.41万批次,达4.5批次/千人,合格率97.7%;办理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1523件,罚没款1035.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9件。三是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对发现苗头性、区域性问题严查快处,与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开展杨梅等水果非法使用甜味剂、防腐剂专题会商,联合开展杨梅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季节性时令水果质量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食品添加剂相关问题等各类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是突出抽检靶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强化检出结果应用,针对跨区域问题加强移送和跟踪,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区域协查力度。二是强化风险研判。严格落实风险会商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风险信息共享共研,切实化解食品添加剂、儿童喜爱类零食和临过期食品等方面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各类问题,深入推进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度、感知度、满意度。
2 加强食品相关标准宣贯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和相关标准广泛宣贯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和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局重视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持续加强食品相关标准宣贯,全面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素养,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达91.32%。一是成立科普宣传专业队伍。省食药安办、省科普联合会、省科协积极对接,于2023年成立浙江省科普联合会食品安全专委会,充分调动学校、企业、学会、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资源,为推动我省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更上台阶打好基础。二是打造食安科普金名片。积极发挥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作用,打造“沁姐说食安”“博士说食事”“好食光”在线专家说品牌节目,目前正通过扩大公众号影响力等方式积极传播科普知识。大力发挥年轻干部优势,打造市场监管小网红,传递专业知识、打造权威发声平台。其中,“小周说市”的生鲜灯标准解读科普被央广网、浙江发布等主流媒体转发,传播量超100万。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法规常识“遍在化”,让高深知识“轻量化”,让食品安全知识“大众化”。一是精准开展标准宣贯。针对企业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广泛开展培训考核,将食品安全标准作为重要内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对于新发布以及社会关注高的标准,以短视频、图文解读等简单易懂的方式,开展以案说法、政策解读。三是组织科普竞赛。举办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大赛,将标准解读纳入大赛主题,凝聚社会力量,制作优质视频,广泛发动宣传。
3 加强全省一次性餐具消毒抽检力度 市场上常见的餐饮具包括一次性餐饮具和复用餐饮具,从监管情况看,一次性餐饮具合格率较高,而复用餐饮具问题较多。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使用环节全省共抽检餐饮具4748批次,检出不合格441批次,不合格率为9.29%;2024年截至5月19日,全省共抽检餐饮具1912批次,检出不合格40批次,不合格率为2.09%,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不合格和洗涤剂超标。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监管。以一次性餐具批发零售店、餐饮行业销售使用的塑料和纸制杯、碗、餐盒以及筷子等一次性餐具为检查重点,重点查看一次性餐饮具包装上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标签等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索证索票相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查处销售“三无”一次性餐具的违法行为。近两年来,省本级在销售环节开展一次性竹木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7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情形。二是重点整治。强化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治理,配合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卫健部门主导实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智能监管系统全覆盖,健全系统风险化解流程,提高预警的处置率,实现风险闭环处置。2023年卫健部门对16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6577批次的产品开展抽检,抽检指标包括“感官指标”“细菌指标”等,其中合格6449批次,合格率为98%;监督检查企业184家,立案查处违法单位93家,罚款9.2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餐饮具安全监管,全面构建消费者就餐安全新格局。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聚焦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健全风险监测体系,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二是加强监督抽查力度。将一次性竹木筷纳入2024年浙江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在生产销售环节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三是深化标准宣贯。依托各类宣传平台渠道,开展一次性餐饮具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强化行业自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切实保障公众餐饮用具安全。
4 加强数字监管,建设外卖“阳光后厨” 外卖已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仍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从新模式升级为新业态,给监管带来新挑战。我局全面贯彻《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着力破解网络餐饮监管难题。一是加强法治保障。将“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写入浙江省地方立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并设有明确的罚则。目前,外卖商家累计安装“阳光厨房”超21万家,“外卖封签”常态化使用率达90%以上。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线上加大订餐端的巡查,线下加大商家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阳光厨房”未安装以及摄像头模糊、遮挡、移位转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立案查处,全省立案查处未安装“阳光厨房”案件1582起。三是促进社会监督。开展“红黑榜”公示,筛选出一批餐饮食品安全状况优秀和操作不规范、环境不整洁的外卖商家,通过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发布“红黑榜”,分别进行表扬和曝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红黑榜”公示2000余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一是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将外卖特别是无实体店的餐饮外卖纳入2024年度全省整治重点和对市县政府考核,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平台新入网商家信息在线核验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监管,构建“互联网+监管”闭环整改机制。三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网络公示。通过各类渠道发布网络餐饮“红黑榜”,广泛宣传“点外卖、看后厨”的消费理念,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
5 全省域关闭生鲜灯“美颜” 自去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局积极落实,迅速在全省开展生鲜门店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生鲜灯“美颜”突出乱象。一是推进自查自纠。通过向全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推送提示等多种措施,督促经营者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自查自纠、主动整改。二是加强专项治理。将灯光照明要求纳入管理规范,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生鲜灯”治理相关文件,巩固深化肉类生鲜灯治理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3000余家次,更换生鲜灯19897盏。三是严厉打击违法。全省共责令整改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127起,罚款3起,对经营主体警示和震慑作用显著。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生鲜灯”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持续深入推进省域“生鲜灯”治理,已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度工作要点并对各地市政府予以评议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引领与约束作用,切实保障“生鲜灯”治理做出成效。一是督促经营者查漏补缺。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防止反弹回潮。二是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根据前期治理成效,聚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重点对象,加强问题排查治理,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短视频、公众号和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普及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典型案例,提升经营户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主动摒弃“美颜神器”,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食品安全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地区: 浙江 
 标签: 市场监督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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