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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商〔2024〕2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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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26 18:23:30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92
核心提示:充分发挥珠海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对外交流、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文号 珠商〔2024〕242 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生效日期 2024-09-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充分发挥珠海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对外交流、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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