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各地方储备粮企业:
为全面提升我省政府储备粮食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现将《湖南省高标准粮库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4日
湖南省高标准粮库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省政府储备粮食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高标准粮仓建设标准》《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进我省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粮油仓储管理,加快建设湖南高标准现代化储备粮库,确保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坚决扛稳我省粮食安全重任。
二、工作目标
建设高标准粮库是做好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我省计划从2024年至2026年,用3年的时间,通过全面改善粮库硬、软件条件,全面加强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全面打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仓房美观、设施先进、技术领先、环境优美、队伍一流、效益良好的现代化“三湘”粮库。全省建设1家以上全国领先水平的高标准标杆粮库,各市州建设1家以上省内领先水平的高标准优秀粮库,县市区建设高标准达标粮库。
三、建设内容
(一)参与对象
全省承担地方储备粮任务且具有独立法人的粮油仓储企业。
(二)活动形式
高标准粮库建设主要包括队伍建设、仓储设施、储粮技术、储粮管理、安全生产、库容库貌、经济效益、文明形象等内容。根据《湖南省高标准粮库建设工作内容及评价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情况授予达标粮库、优秀粮库、标杆粮库称号。
(三)评审方法及程序
高标准粮库建设由各市州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推荐申报,省局组织评审并授牌。
1、企业申报。高标准粮库建设评审每年组织1次。每年12月15日前,企业对照资格条件和建设内容自评“等级”自主申报。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经属地县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市州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资料要求见湖南省高标准粮库申报材料参考格式(附件2)。
2、市局推荐。每年12月底前,市州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经严格审核本地区申报企业材料后,统一向省局推荐申报。
3、评审考察。省局组织高标准粮库建设评审专家组,每年3月底前,对申报企业进行申报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
4、等级评定。专家组进行评审考核,根据以下标准对申报企业提出综合评定等级建议。
达标粮库:综合成绩70分(含)以上;
优秀粮库:综合成绩85分(含)以上;
标杆粮库:综合成绩95分(含)以上。
5、公示授牌。根据专家组提出的综合评定等级建议,省局研究最终确定企业等级,并通过省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省局正式发文并授牌。
四、日常管理
高标准粮库建设等级授牌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
(一)凡承担地方储备粮承储任务的企业,2026年底前必须达到“达标”以上等级要求。没有达到规定等级的粮库,将退出地方储备粮承储任务。
(二)授牌企业对照达标建设内容自评等级提升的可申报更高等级,所有授牌届满3年需重新申报。
(三)省局不定期组织对授牌企业现场抽查,未按要求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的,予以降低等级直至摘牌。
(四)授牌企业发生重大粮油储存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违反粮食法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予以摘牌。
(五)高标准粮库建设申报资料要求真实客观,如存在弄虚作假的,2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开展高标准粮库建设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推进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国家储备保障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升湖南粮食储备管理水平和湖南粮食和储备行业形象的现实要求,是发挥储备压舱石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要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高标准粮库建设。高标准粮库建设工作实施情况,将作为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安排、地方储备粮管理年度考核、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先进单位评比、省级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评价激励等重要依据。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开展高标准粮库建设活动要切实注重评选质量,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合格一批授牌一批,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不予授牌。要通过高标准粮库建设活动,涌现出一批出类拔萃的粮食储备现代企业,在全省起到行业标杆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储备粮食管理水平,努力推动全省粮食和储备工作再上新台阶,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三)加强宣传,总结提高。高标准粮库建设活动将成为我省的一项日常工作,省局将广泛宣传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地要在建设活动中积极创新探索,不断提升高标准粮库建设的活动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各地要将建设活动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上报省局。(联系人:粮食调控与储备处易若林,电话:13378916887,电子邮箱:3867977720@qq.com)
附件:1.湖南省高标准粮库建设工作内容及评价标准(试行)
2.湖南省高标准粮库建设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3.湖南省高标准粮库建设达标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