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省林科院、林规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林业碳汇交易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林文〔2024〕2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现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林文〔2024〕74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生效日期 | 2024-08-1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省林科院、林规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林业碳汇交易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林文〔2024〕2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现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