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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 (苏市监特设函〔2024〕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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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17 08:44:03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4〕320 号)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市监特设函〔2024〕260号
发布日期 2024-08-16 生效日期 2024-08-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4〕320 号)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题库建设和宣贯

(一)做好题库建设工作。各地应做好题库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及时下载、学习,通过省局开发的微信小程序“特种设备安全学习”开展自学自测。各地可根据当地立法情况,对考试题库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当地个性化题库。

(二)建立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各地应指导基层监管部门采用集中培训、安全宣讲、视频宣传、警示教育,或指导企业通过线上学习、自主培训、参加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等有效方式,讲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人员职责、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推动提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履职能力,有效推动“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落细。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作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项目,在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日常调研时同步进行,不得收取费用。

(二)考试根据考试对象负责管理的特种设备以及相应的能力要求、职责范围,随机抽取相应的考试题目,做到 “管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

(三)考试一般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现场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每名参加考试人员需在15分钟内完20道题目,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采用开卷、理论考试方式,可以查阅纸质资料,但不得使用手机、 电脑、PAD 等电子设备辅助作答。

三、考后补考与处理

(一)考试不合格者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得再担任相应职位,且 2 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考试。

(二)对于因补考不合格造成(质量)安全总监或(质量)安全员不足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备条件人员重新任命。对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较少,现有人员无法重新任命的,除两个规章中明确要求不得兼任的情形外,其安全总监或安全员的相应职责可由主要负责人代为履行,且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附件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考试操作说明.docx

附件2 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题库.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全文下载]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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