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琼粮规﹝2024﹞1号)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琼粮规﹝2024﹞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12 09:36:31  来源: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39
核心提示: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琼粮规﹝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7-03 生效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琼粮规〔2021〕3号)自《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省局2024年6月28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4年8月1日施行。

《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琼粮规〔2021〕3号)自《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2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5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877) 法规动态 (212)
法规解读 (2711) 其他法规 (522)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