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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42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落实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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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4 11:16:06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7
核心提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42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落实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提案》
发布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7-02 生效日期 2024-07-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彭丹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新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1月29日修订,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条例》此次修订起草的主要成员单位,按照“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周末部署”的工作思路,以《条例》修订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培训,广泛开展相关宣传报道,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一、关于推进《条例》修订涉及有关制度机制及时更新完善的建议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关注《条例》修订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的新规定、提出的新要求,主动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工作提示,持续推动《条例》在全省范围内的贯彻落实。一是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分类目录。为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分类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的最新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启动了该目录编制工作,经充分听取基层市场监管局监管部门及技术机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意见建议,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目前已初步完成了《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分类目录》起草工作,最快于下半年进行发布实施。二是持续推动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2022年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统筹组织下,全省合格备份样品总货值为975.6337万元,再利用货值为405.8519万元,再利用率总体达41.60%。其中:2023年全省合格备份样品总货值463.2653万元,再利用货值237.7187万元,再利用率为51.31%,在2024年度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会议上通报我省在全国排名第五。三是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提示。结合《条例》修订最新要求,围绕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聚餐场所卫生、采购食品查验等8个方面发布有关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农村流动厨师等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全面推广和应用“黔中食安”微信小程序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现场指导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关于对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条例》有关专项培训的建议

《条例》修订通过后,省市场监管局统筹考虑各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特征,2024年以来,通过线上直播、下线培训等多种方式,将《条例》修订最新内容纳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培训的重点,更好的相关主体知法、守法、执法。一是2024年1月,组织开展新版《条例》宣贯培训,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主体及监管人员开展以新版《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累计培训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人员1700余名。二是依托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平台,及时发布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对相关题库内容进行更新完善,补充新增最新规定要求,安排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平台开展学习培训,推动餐饮服务提供及时掌握法规最新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提供餐饮服务。三是培训采取课堂加现场方法进行,4月23日至25日举办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培训班。集中学习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运用、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店建设等课程,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条例》修订有关内容的理解。四是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系统9000余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上培训。

三、关于针对《条例》修订特色内容在社会层面开展宣传引导,为《条例》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的建议

依托省内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和传播渠道,先后制作并发布15秒视频8条、MG动画视频2条、长图6幅、九宫格海报1套、微信H5共3个,设计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漫画3组,多渠道、多形式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和解读,为新条例的顺利实施和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形成食品安全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社会共治的新局面。

下一步工作中,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和宣贯培训,“长短结合、统筹推进”,严格落实《省政府食药安委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指导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业务指导,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筑牢贵州省食品安全防线,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刘筑瑜;联系电话:0851-8689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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