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东部新区、武侯区、双流区、彭州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现将《2024年度农业农村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严格按计划抓好落实。
一、统筹协调,确保年度计划高质量完成
各单位按照年度抽查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各事项抽查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节点,协同推进年度抽查计划落地实施。牵头(责任)部门要与配合部门、执法部门间建立协调机制,优化协同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总结。
二、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真正做到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依托智慧蓉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委发〔2024〕2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成府发〔2024〕1号)文件精神,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扩大分级分类抽查覆盖范围。各单位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时,检查对象抽查方式应明确表述为“按信用等级分级分类抽取检查对象”;在《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实施抽取检查对象时,应选择“根据信用等级随机”。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对于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
三、优化监管执法,加大合规经营宣传力度
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要求,给予检查对象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为企业发展争取“容错空间”。3月份,我局印发了《成都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南》,各单位要建立实施“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在实施抽查工作时,加大“合规经营指南”宣传力度,做到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发展。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61883550
邮箱:cdsnwfgc@126.com
附件:
1、2024年度农业农村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x
2、2024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x
3、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农业农村部分).docx
4、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实施清单(2024版)(农业农村部分).docx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