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沪农委〔2024〕126号)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沪农委〔2024〕12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15 04:11:05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374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工作,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24〕126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生效日期 2024-05-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总体部署,依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 年)》,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制定了《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大食物观,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示范引领,重点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发展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现代设施农业,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上海农业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至2025年,全市设施农业生产效能和产量进一步提升,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75%。至2027年,设施农业建设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工程取得明显进展,努力实现“27-20”目标(地产农产品综合自给率提高到27%,现代设施农业率先实现“零碳排放零污染”),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提高到78%以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保供基础进一步夯实,绿色生态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现代设施装备和生产效率达到世界先进、全国领先水平,示范服务全国。

——设施生产能力提高。现代设施农业装备水平提升,设施生产比例进一步提高。至2025年,设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65%,设施菜田绿叶菜机械化率45%,设施畜牧养殖机械化率80%,设施渔业机械化率52%,设施蔬菜产量占比50%,设施渔业产量占比82%。至2027年,设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70%,设施菜田绿叶菜机械化率52%,设施畜牧养殖机械化率83%,设施渔业机械化率55%,设施蔬菜产量占比 55%,设施渔业产量占比85%。

——生态绿色循环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态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强,至2025年,规划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尾水排放达到管控标准,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绿色食品认证率提升至33%。至2027年,设施农业绿色能源占比16%,单位面积碳排放降低25%,绿色食品认证率提升至35%。

——建设风貌融合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充分联动乡村发展,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与周边风貌高度契合,进一步带动农业投资、拉动农村内需、激发乡村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彰显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得益彰的乡村风貌。

二、重点行动

(一)规划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系统谋划,大力推动实施,规划建设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形成“12+X+1”的示范空间,即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若干现代设施农业科创支撑空间和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发展高端、精品、品牌农业。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至2025年重点建设先行启动区域,各引领区重点建设1-2个高科技农业项目。在浦东、奉贤、松江和崇明等区域,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科创平台,集中打造现代设施农业生产和科创示范场景。有机链接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和城乡空间,探索超大城市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新范式。至2027年,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成效显现,形成乡村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带动全市面上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农业农村的“上海样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涉农区政府)

(二)聚力开展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攻关。发挥超大城市科技、人才、金融等要素集聚优势,聚焦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强化自主创新和技术集成。依托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在现代设施农业专用品种选育、智能装备研发、智能温室建造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汇聚本市及长三角科研资源,推动跨界融合与技术集成,打造现代设施农业科创平台,推动设施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引进与孵化。创新现代设施农业科创模式,强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支持本市涉农科创企业做大做强,在相关领域培育1-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形成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服务”产业模式,加强成熟技术、生产模式的示范推广,辐射服务全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涉农区政府)

(三)强化促进现代设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绿色是农业的底色、生态是农业的底盘,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鼓励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推进种养结合生产,推动种养循环。探索设施农业能源利用新模式,综合利用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热电联产等清洁能源以及新型储能,发展绿色低碳的农业能源利用模式。按照“能建尽建”原则,重点在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结合农业设施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光伏发电,推动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农业光伏+项目建设。推进沼气发电,探索发电厂余热和氢能综合利用。推动设施农业节能减排。推进温室大棚节能改造和绿色建设,着力降低能耗。加快“固碳减排”“生态低碳”新技术和新装备在设施农业领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探索建设1-2个现代设施农业“双零”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各涉农区政府)

(四)全面推动现代设施种植业高质高效发展。聚焦增强“菜篮子”稳产保供能力,实施设施种植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竞争力。打造现代设施种植示范引领样板,至2025年重点在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3-4个现代设施蔬菜项目,至2027年建设周年生产、装备先进、智能调控、高质高效的智能温室和植物工厂,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形成现代设施种植示范园。加快高标准设施菜田改造建设,统筹存量改造和新增建设,至2025年提升改造高标准设施菜田1万亩,以绿叶菜核心基地为重点,推进老旧设施菜田提升改造,建设节能宜机的连栋型高标准设施菜田。至2027年累计提升改造2万亩,推动设施菜田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其他种植业生产设施提升。改造提升水果、花卉等生产基地老旧低效设施设备,建设宜机化、智能化、标准化连栋型温室,提高特色经济作物产品质量和抗风险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涉农区政府)

(五)加快推进现代设施畜牧业改造建设。强化生猪等主要畜禽产品保供能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养殖,加快构建高质高效畜禽设施养殖模式。结合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在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崇明区等区域建设现代设施养殖场,集成先进养殖设施设备和管理技术。重点推进松江区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整合提升,建设立体多层规模化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推进光明集团所属牧场归并整合,建设奶牛智慧牧场。提升改造一批符合规划环保要求、基础设施老化的养殖场,通过项目支持,推动高效养殖成套设施设备的应用。至2025年,重点建设1-2个立体多层养猪场、1个智慧牧场。至2027年,重点建设2-3个立体多层养猪场、2-3个现代设施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涉农区政府)

(六)整体促进现代设施渔业优化提升。以扩产能、调结构、优布局为导向,促进设施渔业现代化提升。推进水产养殖场现代设施改造和建设。点状布局工厂化养殖车间,推进高标准设施养殖模式,配备智能化养殖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研究池塘—工厂化接力养殖模式,以梯度饲养提高养殖效率。加大池塘养殖场改造力度,提升改造进排水系统、智能化养殖系统等设施设备。探索深远海设施养殖,研究适合本市的鱼类深远海设施养殖工业化高效生产模式。至2025年,打造1个南美白对虾无人化设施养殖基地。至2027年,试点建设1个工厂化智能化水产养殖基地,提升3-5个池塘养殖设施基地。优化提升渔港基础设施配套。以横沙渔港为核心,吸引更多优质远洋水产品捕捞船到港卸货;培育深远海养殖产品加工、暂养和集散功能,建设集水产品交易与加工、冷链物流、休闲渔业等功能的渔港经济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长兴岛管委会、各涉农区政府)

(七)着力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推动品种培育和集约化育苗,结合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打造现代种业企业孵化园,推进品种培育、良种繁育、材料创制及产业化应用等联合攻关;重点围绕水稻生产大镇等,建设一批水稻育秧育苗中心,提升集约化育秧(苗)覆盖率。高起点布局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设施,围绕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布局一批先进的产地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设施。高水平建设区域性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依托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配套建设3个区域性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高品质打造市场品牌,支持设施农业与生鲜电商合作共赢,加大直采直供、连锁经营力度,创响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促进设施农业产品优质优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各涉农区政府)

(八)大力促进现代设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化设施装备管理运维,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粮食产地烘干水平,聚焦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推进产地烘干和低温冷藏等老旧设施装备更新换代、智能升级、清洁能源改造。至2025年,全市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90%以上。至2027年,提升至93%以上。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遴选认定和培育建设一批平急两用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在引领区创建农机社会化服务应用场景,促进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救灾能力提升。提升生产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等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率先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仓储冷链物流数字化管理,实现地产主要农产品冷藏保鲜仓储设施、运输设备等动态管理,提升仓储冷链设施利用率和周转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各涉农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水务、经济信息化等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在市农业农村委成立工作推进组,推进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建立市区联动、区负总责、各方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由各涉农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每年制定并上报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年度行动计划,实行挂图作战。组织开展监测评估,督导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各涉农区政府)

(二)强化规划用地支撑。编制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方案和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对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规划空间予以保障。建立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库制度,实施年度计划管理,保障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相关用地需求。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工具,细化落实现代设施农业规划用地支持政策,创新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模式,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政府)

(三)强化投入保障。统筹用好各类涉农财政资金,加大对农业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各类基金重点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重大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构建现代设施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将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纳入贷款担保、贴息贴费政策范围,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政府)

(四)强化人才引育。充分利用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吸引一批设施农业领域领军拔尖人才。支持设施农业领域优秀人才申报本市“东方英才”等各类人才计划,加大人才激励、项目扶持力度。支持设施农业创新创业和龙头经营主体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支持紧缺急需人才落户。支持完善设施农业领域职业技能认定和职称评审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围绕现代设施农业相关科技需求,强化科技特派员在产业提质增效方面的支撑保障作用。探索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机制,培育现代设施农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市科委、各涉农区政府)

(五)强化宣传推介。围绕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瞄准产业能级高、行业影响力大、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的行业龙头、独角兽、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建设和运行。充分挖掘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推广展示现代设施农业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模式。运用报刊、互联网等全媒体,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各涉农区政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5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76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692) 其他法规 (51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