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23 11:27:47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29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组织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自评估工作),系统评估各地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水平和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情况,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4-22 生效日期 2024-04-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组织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自评估工作),系统评估各地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水平和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情况,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估范围  

(一)截至目前获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二)计划申报2024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的企业。  

(三)其他有意愿进行自评估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自评估标准  

本次自评估工作依据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线上开展(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20日前完成自评估工作。  

(二)本次自评估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8101637、88101682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支撑单位)010-64102844  

特此通知。  

附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自诊断操作手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0日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发展规划 评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