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厅制定了《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4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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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晋环规〔202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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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4-15 | 生效日期 | 2024-05-1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6-05-15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
备注 | 附件: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图 |
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厅制定了《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4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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