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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支持粮油生产八项措施的通知 (佛府办函〔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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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22 15:17:33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4
核心提示:《佛山市支持粮油生产八项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发布单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佛府办函〔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02-21 生效日期 2024-0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佛山市支持粮油生产八项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佛山市支持粮油生产八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提升我市粮食和油料生产基础,保障我市粮食和油料有效供给,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明确年度粮油生产目标,进一步强化粮油生产属地责任。对完成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扩面增产成绩突出的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市级涉农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予以通报批评,当年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主体为各区人民政府,下同)]

二、调整完善粮油种植补贴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要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让多生产粮食者多得补贴,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每年安排高明、三水区各2000万元“发展粮油生产生态补偿资金”,由两区专项用于发放本区的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该资金纳入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予以单列,确保专款专用。高明区和三水区每年年初将种植粮油补贴方案、每年年底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耕地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大力推进耕地恢复,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耕地恢复任务。由社会资本投资组织实施恢复的耕地,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由政府投资并组织实施恢复的耕地,其中占80%以上面积的地块,1年至少种植1造粮食。通过引导和强化“粮—经”轮作等方式,努力避免完成恢复的耕地再次流出或撂荒。调整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加大耕地保护投入,建立健全本级耕地保护经济激励制度。(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四、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加强耕地用途与数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但1年以上不开工出现闲置土地、对相关土地权益人因种植收益低下等原因造成耕地撂荒的,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根据省、市、区或各部门分别下达的耕地复耕任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实复耕主体,分类建立撂荒耕地信息台账,摸清撂荒原因,制订复耕计划,明确复耕时间,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耕地撂荒的管理责任,指导其依法将撂荒耕地交由他人代耕或者组织代耕,或者通过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托管服务等方式恢复耕种。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发放撂荒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耕地地力、基本农田保护等有关补贴。进一步创新农村耕地集约的新模式,探索推广国有企业建立耕地托管平台,将农村碎片化低效用地、撂荒耕地集约托管,统筹连片承租给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解耕地撂荒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

五、高质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继续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给予500元/亩的财政补贴,该资金纳入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予以单列,确保专款专用。各区、镇要在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基础上,配套区、镇财政补贴,确保亩均投入不低于3000元。市级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指引,全方位抓好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和持续发挥作用。落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全面梳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状况和资金需求,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在2035年前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六、开展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按照产需形势、单产潜力,采取按作物分批推进的方式,指导各区根据区域种植特点和结构,优化提升水稻、甘薯、马铃薯、花生等粮食作物。在南海、顺德区各建设1个玉米单产提升示范基地,在三水、高明区各建设1个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基地,并持续推动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优质杂交稻品种和耐密、耐寒、抗高温的高产玉米品种,组织专家指导粮食产业园实施主体、种粮大户带头选用优质品种,通过提高单产实现总产量增加。(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

七、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南海、顺德、三水区要加快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修订,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社保“一卡通”账户。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拓宽金融支农渠道,突出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支持。大力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中央、省财政补贴型险种和地方特色(创新)险种,对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水稻、玉米的保费,保费分担办法按照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执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

八、抓实抓好粮食收购衔接和储备。全面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粮食收购监管,切实保障农民种粮利益。持续深化与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搭建粮食产销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围绕粮食“购、加、储、销”等环节扩大交流合作,促进区域粮食流通及产业发展,实现粮食产销优势互补,巩固粮源保障基础,提高全市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按计划完成粮食储备任务,推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政府粮食储备和调控能力。(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

 地区: 佛山市 
 标签: 农业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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