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山西省严抓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 自查规范征求意见稿新鲜出炉

山西省严抓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 自查规范征求意见稿新鲜出炉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4 10:29: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01
核心提示: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自查,规范自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5日。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自查,规范自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5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自查的法定主体,需建立健全自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涵盖企业资质、生产设备、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交付、不合格食品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鼓励企业将自查重点以简洁方式张贴于生产场所,并对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自查工作分为日常自查、专项自查和全面自查,可结合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查进行。对于特定食品生产企业,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自查要求,需每年提交全面自查报告。

此外,规范还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常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自查人员需认真核对检查项目,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立即整改。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