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事项清单等五张清单的通知 (川商规〔2023〕2号)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事项清单等五张清单的通知 (川商规〔2023〕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11 08:59:50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399
核心提示: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四川省商务领域从重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五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规〔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生效日期 2024-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精准高效,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持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四川省商务领域从重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五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五清单”不能满足本地商务行政执法实际需要的,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补充制定。各地在“五清单”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我厅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对“五清单”开展动态调整。

“五清单”有效期五年,自 2024 年 1 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2.四川省商务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3.四川省商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4.四川省商务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5.四川省商务领域从重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8日

   (印发版)五清单(20231229)

 地区: 四川 
 标签: 处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