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市系统行政许可领域自由裁量权,经市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同意,市局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裁量权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裁量权规范》《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裁量权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裁量权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裁量权规范》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9月21日印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裁量权规范》同时废止。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