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等规定,制定《长沙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