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非传统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的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非传统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的指引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02 09:53:3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685
核心提示: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 关于非传统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的指引》,供相关经营主体参考使用。
发布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2-29 生效日期 2023-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的部署,帮助经营主体了解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在显著特征方面的要求,引导其正确申请注册和使用非传统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   关于非传统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的指引》,供相关经营主体参考使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