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沧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沧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11 11:10:25  来源: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52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按照《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经市局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0-07 生效日期 2023-10-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高新区分局:

现将《2023年度沧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3年10月7日

2023年度沧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按照《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经市局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沧州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包括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的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沧州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二)抽查比例

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按5%比例随机抽取。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市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名单,派发至属地各县(市、区)局,由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属地县(市、区)局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各县(市、区)局要按照《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县(市、区)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