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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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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07 10:19:3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996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现予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23年第43号
发布日期 2023-09-29 生效日期 2023-10-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相关新闻:两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现予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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