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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常市监食经〔2023〕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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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20 11:01:48  来源: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5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局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文号 常市监食经〔2023〕141号
发布日期 2023-09-08 生效日期 2023-09-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局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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