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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8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提案 (皖卫提〔2023〕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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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19 11:14:32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520
核心提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卫提〔2023〕113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生效日期 2023-09-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钟俊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聚焦新时期城镇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和群众对于高品质生活环境的需求,坚持有解思维、久久为功,在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快卫生城镇创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健康素养、筑牢公共卫生屏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扎实的成效。

一、爱国卫生制度机制巩固完善。修订《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强化法治保障。印发《安徽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以部门协同配合体现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方针,并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普遍成立由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和业务专干。省农业农村厅在推动《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出台进程中、省发展改革委在推动《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进程中、省生态环境厅在起草《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过程中,均将爱国卫生重点工作纳入部署。加快爱国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为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全省17990个村(社区)全部建立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在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发挥出强大的组织优势。

二、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状况显著优化。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共同营造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环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截至8月底,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0.8%,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开展农村供水水质专项提升行动,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分95.2%,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改善明显。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创建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65个、镇村级管护站4271个,受益群众近500万人;全省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边远铁路小站和工区厕所完成水冲式改造;建成旅游厕所4900多个,99%以上完成百度地图标注。省商务厅牵头开展文明菜市暖民心行动,预期年内完成菜市改造提升。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满意率位居全省乡村公众生态环境10项调查首位。省住建厅开展“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等六大行动,年内开展背街小巷卫生治理22169条(次),省农业农村厅发动979万人次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村内沟塘10.2万个,农业生产废弃物133.5万吨。我委年内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304次,常态化做好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全民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开展爱国卫生月、职业病防治等健康主题宣传,实施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家庭活动,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稳步提升。启动实施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活动,促进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有效提升个人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传播防控信息和防护知识,稳定社会预期。新华社安徽分社采写播发爱国卫生方面公开稿75条,基层疫情防控有关稿件为4家中央媒体转载刊发、67家媒体采用、浏览量360万。省广电局将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年度宣传要点,组织各级广电媒体结合“爱国卫生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发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建共享爱国卫生成果。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9.6%,高于全国4.2个百分点;人均预期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各成员单位深入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社会健康综合治理领域持续加力。省教育厅指导各地各校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制定《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2023年工作要点》,对各市政府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省民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配套建设。省体育局优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年内举办体育赛事2150场,参与赛事活动达525.33万人次。省医保局将脊髓性肌萎缩症等4种疾病纳入我省慢特病保障范围。省妇联增加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省级救助资金,扩大开展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省人社厅开发方便接孩子的“妈妈岗”“陪读岗”,兼顾女性就业增收和照顾家庭需求,降低养育成本。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安守护”专项行动,完成食品抽检14.3万余批次、食品安全培训2200余场次,营造平稳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对省直机关和16个市公共机构2022年度反食品浪费工作开展成效评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省16个市均出台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方案,聚焦重大公共政策、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马鞍山市在今年全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五、公共卫生安全有力保障。通过有效的社会动员,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防疫大堤”,抗疫三年来,全省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0829例,居全国第26位,占比6.1‰;我省作为唯一省份,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经验做法。疫情防控转段期间,省财政厅在我省加强城市和农村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工作中全力落实经费支持,保障我省重症床位按时保质达到国家标准。省公安厅年内累计推送并落地核查涉疫涉稳情报线索78条,落实稳控措施221人次。省教育厅举办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专题培训、全省学校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学校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有效控制鼠疫、霍乱等急性传染病,降低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及血吸虫病、寄生虫病传播风险,各类传染病报告率显著下降,2019年实现疟疾消除目标,并于2021年代表国家通过世卫组织认证评估。采取血液核酸检测和预防母婴传播全覆盖等措施,全省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六、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步伐加快。截至目前,我省建成国家卫生城市6个。自2021年起,我省全面加大创建动员部署工作力度,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城市覆盖率达70%以上,省级卫生城市覆盖率达100%。省级卫生城市已于2022年实现全覆盖,为各地接续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创造了条件。今年以来,我委在芜湖市举办全省国家卫生城镇新标准培训会,就新一周期创建工作加强动员部署和培训指导;协调国家卫健委有关业务司局在皖举办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论证会,就新一周期创建工作向兄弟省份对标对表、学习借鉴。

2019年起,全国爱卫会启动健康城镇建设工作以来,我委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构建健康细胞、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健康城市的全链条健康安徽建设推进体系。铜陵市、黄山市分别被国家爱卫办确定为2020年度、2021年度安徽省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截至目前,省级创建健康县区74个、健康企业35家;55所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健康学校建设单位;188家健康促进医院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全省市、县两级全覆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还需加快进程;一些成员单位工作机制还需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需要加强;各地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力度不平衡,一些地方工作经费支持力度不够、人员配置不足;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创建卫生城镇工作重视不够,“重创建、轻维护”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巩固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还需健全。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我省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快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加强省市联动、部门协同,高质量开展本周期国家卫生城镇创建。2023年度拟申报全国卫生城市的合肥、淮南、滁州、宿洲、阜阳、芜湖、亳州等7个市要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对照新版标准逐项查缺补漏。尚未申报的3个市要派员全流程参与2023年度创建工作,认真对标学习,力争2024年全部开展创建工作。各地要以创建为抓手,推动从单一环境卫生治理提升为全社会卫生健康管理,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赋能。

二、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各地要持续深化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重大公共政策和重点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加强结果运用。我委将组织开展健康城市评估,探索建立健康安徽发展指数发布制度,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实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借力发力促进公共卫生健康的统一。

三、提高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针对性。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常态长效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从源头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突出农村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加快爱国卫生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融合推进。

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注重载体创新,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民健康和全民健身深度融合,力争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上升1个百分点。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

联系电话:0551-62998591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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