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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的通知 (闽市监餐〔2023〕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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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1 09:35:43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4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项目要求,有效督促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指导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闽市监餐〔2023〕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生效日期 2023-07-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厅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项目要求,有效督促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指导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教育厅

2023 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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