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和授权签字人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检验等三个领域开展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考核对象
本次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共设有3个大项,其项目名称及对应考核对象分别为:
(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具备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任一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以及2023年2月16日后取得水和废水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
(二)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2023年3月5日后取得机动车检验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
(三)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具备食品检验领域(不包含食品相关产品)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
二、考核内容
本次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验检测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质认定通用要求及相关领域补充评审要求;
(三)检验检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能力;
(四)检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程序;
(五)管理体系与质量文件的规定要求;
(六)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承担单位。本次能力考核分别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上海尚检检测认证技术研究院承担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考核方式。本次能力考核采取集中笔试形式。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报名方式由承担单位另行通知。
(三)结果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授权签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申请补考,整改期间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未参加本次考核,或者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授权签字人资格。
附件:2023年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项目信息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