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全省林草生态资源安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林草植物新品种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打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主要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林草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草授权新品种的行为;销售林草授权新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未经权利人和相关机关许可,违规使用注册商标和仿冒伪造生产许可、质量认证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各种林木、花卉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专业市场、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等场所加强监管,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向前追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做出相应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通过网络媒体平台予以曝光。
(二)涉嫌非法侵权、假冒授权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在专项行动期间能够自查自检并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轻处罚;对在专项行动期间仍顶风作案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重大侵权假冒案件将移交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四、侵权举报咨询途径
我局已在我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林草服务窗口,负责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政裁决流程有详开展解读接受咨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植物新品种的责任和义务,有义务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广大群众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请积极向我局及当地林草部门举报,并可通过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草窗口咨询申请侵权案件调解、处理、裁决、举报等。
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草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0971-5115606
省林业和草原局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举报电话:
0971-6365008
省林业和草原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举报电话:
0971-6314226/0971-6365060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举报邮箱:lcjkjhzc@163.com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举报邮箱:qhlczmc@126.com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5号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