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区纳入固体废物信息系统网上平台申报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共583家,根据申报数据统计,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064.22万吨,较2021年增长1.78%。其中综合利用量4689.28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87.87万吨),综合利用率57.52%;处置量3196.52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5.78万吨);贮存量272.07万吨。全区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产生量由大到小依次为粉煤灰2680.07万吨、煤矸石1641.25万吨、炉渣1091.12万吨、化工废物820.90万吨、冶炼废渣701.44万吨、脱硫石膏653.50万吨、其他工业固体废物312.03万吨、污泥122.12万吨、工业副产石膏19.73万吨。
2022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位的行业依次为:火力发电1997.58万吨,有机化学原料制造1013.46万吨,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949.94万吨,热电联产741.75万吨,煤质液体燃料生产608.91吨,占总产生量的65.8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100万吨的企业共27家,总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368.07万吨,占全区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总量的66.56%。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出台规划,起草条例。2021年,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等目标,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并划定了24项重点工程。2022年,牵头起草并提请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填补了自治区层面法律空白。
(二)创新机制,打造示范。推动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成功纳入“十四五”时期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范围。编制印发了《关于推动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函》,牵头成立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小组,建立了“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及时组织召开全区“无废城市”安排部署会、项目推进会、座谈交流会,汇编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资料汇编》50余份,组织现场调研观摩示范项目12个,形成并发布典型案例15个。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编制完成《“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明确重点,加强监管。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全区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103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14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77家、危险废物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单位40家。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严格遵循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污染防治原则,以“区域防控、科学管理、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辖区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堆、乱放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规范处置与科学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四)规范管理,提升水平。提升改造现有的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生态环境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将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模式由季度申报改为月度申报,增加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经营情况月报模块,数据全国联网,强化数据运用,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和运营,全区现有22个工业园区除银川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外,其他21个工业园区均有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目前建成运营的26个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基本可满足全区工业固废处置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执法、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联合排查整治、塑料污染治理等联合专项行动和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扎实开展电子废弃物环境监管,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调查评估和危险废物产用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谋划储备和实施一批固废监管治理重点项目,持续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
(二)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建设“无废细胞”工程。切实发挥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机制,紧盯国家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主动跟踪衔接汇报,全力争取国家部委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更大支持,确保尽早落地实施,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对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会商和协调帮扶,并在自治区层面重点给予银川市、石嘴山市政策、技术、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到2025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能力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结合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主题日活动,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积极举报环境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0951>516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