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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冀卫规〔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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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19 10:31:02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509
核心提示: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委组织对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印发你们,原《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冀卫规〔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6-14 生效日期 2023-06-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委组织对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印发你们,原《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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