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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粤市监知促〔2023〕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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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15 05:37:2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1
核心提示:,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98号)要求,我局定于6月至11月开展2023年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知促〔2023〕279号
发布日期 2023-06-15 生效日期 2023-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广东商标协会,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全面加强专利、商标代理监管工作,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98号)要求,我局定于6月至11月开展2023年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及数量

(一)专利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和《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对全省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进行随机抽查,2023年计划检查至少70家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重点检查2022年未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的专利代理机构(见附件1)、主撤后同一代理机构再次代理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见附件2)、列入专利代理异常经营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见附件3)等。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具备省级检查权限的广州、深圳市局分别检查各自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广州市20家,深圳市30家)。省局负责对广州、深圳市以外19个市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共20家)(见附件4)。

(二)商标代理机构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各市局对全省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行为进行检查,各市随机抽查对象数量详见商标代理机构检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6)。

重点检查近两年代理的商标申请量较大的商标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商标代理机构、被相关部门警告、约谈、整改或处罚(伪造变造公文、虚假承诺、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等)的商标代理机构。

三、检查事项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98号)要求,专利代理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四项:(一)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二)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情况;(三)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四)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商标代理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商标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备案情况;(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延续备案、注销备案情况;(三)商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四)商标代理人执业行为。

四、检查形式

省局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广州、深圳以外各市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制定抽查计划、分配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广州、深圳市局使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行制定抽查计划、分配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各市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本市商标代理机构自行制定抽查计划、分配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采用网络检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相配合的方式,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检查人员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和处理情况予以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五、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一般由2名以上代理监管人员或技术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责任制。其中,除广州、深圳外的专利代理检查组人员由省局和相关市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或本市自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广州、深圳从各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调,同时相关区局选派人员配合检查;商标代理检查组人员由各市、区从“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组成。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要确保公开、公正,检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二)检查结果处置按照《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代理机构、分支机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监督部门查处。

(三)各单位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配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四)及时将有关数据报送至省局。

点击下载:   附件1-8.docx

1.2022年未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的专利代理机构

2.主撤后同一代理机构再次代理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

3.列入专利代理异常经营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

4.专利代理机构检查名额分配表

5.2023年广东省专利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登记表

6.商标代理机构检查名额分配表

7.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工作指引

8.2023年广东省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登记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崔明垒、刘延君,联系电话:020-38835345、3883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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