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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的通知 (豫环办〔202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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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18 16:29:58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43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进一步规范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行为,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豫环办〔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生效日期 2023-05-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进一步规范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行为,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pdf

2023年5月1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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