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进一步规范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行为,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pdf2023年5月1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