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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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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07 14:55:4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浏览次数:74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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