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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制定需求排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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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9 13:43:30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4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我省绿色双碳认证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支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认证综合试点的复函》(认秘函〔2023〕11号)《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认秘函〔2023〕10号)和省委改革办关于推进绿色双碳认证集成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针对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制定需求开展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4-18 生效日期 2023-04-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绿色双碳认证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支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认证综合试点的复函》(认秘函〔2023〕11号)《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认秘函〔2023〕10号)和省委改革办关于推进绿色双碳认证集成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针对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制定需求开展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摸内容

(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管理体系认证、绿色评价、绿色服务认证等领域相关的标准;

(二)双碳认证产品、服务及核算方法等领域相关的标准;碳达峰、碳中和、低碳相关认证活动、检验检测活动标准;碳计量、监测标准。

二、排摸重点

(一)基础通用类标准。规范绿色双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基础要求和通用原则,涵盖术语定义、碳认证标识、基础数据库构建等;

(二)绿色服务认证类标准。涵盖康养服务、民宿服务、母婴护理、无障碍环境设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快递包装、绿色物流、绿色数据中心、绿色金融服务认证等标准。

(三)绿色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类标准。涵盖农产品、工业品、消费品、食品、管理体系、绿色评价等标准;

(四)碳足迹核算、碳减排、碳清除认证类标准。涵盖碳足迹核算量化方法学、企业碳足迹核算认证、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项目、园区、地区、行业减排量核算认证,碳汇、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碳清除认证等标准;

(五)双碳管理与评价类标准。涵盖企业碳信息披露、双碳从业机构和人员行为规范、碳资产管理与评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与评价、碳中和管理与评价、低(零)碳管理与评价、碳信息平台管理与评价等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标准需求选题应立足国内绿色双碳认证领域发展需求、适应市场需要,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认真填写《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并附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和准确。本次标准项目报送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三)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PDF扫描件+WORD)发送至申报邮箱。

报送联系人:浙江绿色认证联盟姜宁欣,0571-89765132;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绿色双碳认证标准研究中心姜阅,0571-85786390;

报送邮箱:yue_delighted@qq.com。

附件: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需求征集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需求征集表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标准性质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省级)    团体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  ISO IEC ITU ISO/IEC 其他 采用程度 等同   修改   非等效
采标号   采标名称  
标准类别 基础 方法 管理 产品 其他
ICS  
上报单位  
主管部门  
起草单位  
项目周期  
经费预算说明  
目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标准涉及的产品清单  
是否有科研项目支撑      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  
是否涉及专利      专利号及名称  

填写说明:

1.非必填项说明

1)采用国际标准为“无”时,“采用程度”、“采标号”、“采标名称”无需填写;

2)无科研项目支撑时,“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3)不涉及专利时,“专利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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