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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的函 (疫控标函〔202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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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7 04:58:10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7341
核心提示:根据202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637号,公布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规程》宣贯实施工作,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我中心现印发《<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供各地参照执行。
发布单位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文号 疫控标函〔2023〕60号
发布日期 2023-04-17 生效日期 2023-04-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637号,公布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规程》宣贯实施工作,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我中心现印发《<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供各地参照执行。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23年4月11日

   《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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