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