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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皖农渔〔202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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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06 12:28:20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919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充分发挥“亩均论英雄”的牵引作用,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加快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步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特编制《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
发布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皖农渔〔2022〕71号
发布日期 2022-05-05 生效日期 2022-05-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前      言

安徽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要成员,横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水系,坐拥承东启西、接南连北的独特叠加区位优势,是襟江近海的内陆水产大省,渔业资源丰富,发展条件优越。“十三五”以来,全省渔业渔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大力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基础支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等任务的重要五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充分发挥“亩均论英雄”的牵引作用,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加快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步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特编制《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省渔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渔业渔政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渔业从业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克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自然灾害频发重发等不利因素影响,扎实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方式调结构等重点工作,全省现代渔业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在水产品有效供给、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资源养护、渔政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渔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水产养殖面积717.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232.4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924.4亿元、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28元,分别较“十二五”期末(2015年分别为709万亩、209.3万吨、745亿元、13853元)增长1.24%、11.04%、24.08%、38.8%,为繁荣经济、增加渔民收入、保障“菜篮子”水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产健康养殖全面推进。启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工作,建成尾水生态净化池塘面积22.6万亩。良种繁育体系逐步完善,成功选育(培育)秋浦杂交斑鳜、杂交鲂鲌“皖江1号”,填补了省内水产新品种自主产权的空白,全省年产各类水产苗种500亿尾,现代水产种业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20年底,全省水产健康养殖面积达460万亩以上,以稳粮增收为前提的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418.3万亩,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15%和500%。推广了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技术等渔业绿色发展模式,全省建成池塘示范点95个、养殖槽429条,面积总计4.7万平方米,山泉流水养鱼面积31万平方米,太和县集装箱工厂化养殖试点初见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创建519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有力推动了全省渔业转型升级。

(三)产业融合水平逐步提高。一是主体培育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省级以上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国家级3家)、渔民专业合作社3314个、家庭渔场5452个、渔业产业化联合体105个。二是水产品加工流通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培育水产品加工企业168家,年加工产品总量20.9万吨,建成水产品批发市场207个,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88个。三是渔业品牌建设形势喜人,截至2020年底,全省创建渔业区域公用品牌45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名牌水产品34个。四是休闲渔业蓬勃兴起,截至2020年,全省已形成生产垂钓、观赏娱乐、休闲旅游、美食文化、科普教育五种休闲渔业主要类型,经营主体达6410家、产值37亿元。五是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连续四年承办“中国国际现代渔业暨渔业科技博览会”,助力企业开拓商机,进一步促进线上线下水产品消费融合发展,2020年全省渔业线上交易额达24.9亿元。

(四)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立248个水生动物疫情测报点,5年累计测报面积273.8万亩,累计减少生产单位养殖水产品损失12万吨、经济损失10.2亿元。全省275个用药减量行动试验示范点渔药使用量平均下降15.8%,抗生素类药物使用量下降了23.3%,平均每亩减少药费63.84元。发展绿色、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140万亩,培育水产类无公害农产品1162个、绿色食品103个、有机产品10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4个;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9%以上。

(五)资源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连续19年实施长江春季禁渔,连续16年在重要渔业水域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得到有效保护。连续17年在沿江安庆段湖区实施“灌江纳苗”工程,14个大型天然湖泊恢复了江湖季节性联系,总面积达175万亩。全省投入资金1亿元,人工放流经济鱼类24.7亿尾(粒)、胭脂鱼210万尾、大鲵8800尾。划定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9个和8个。连续5年对巢湖主要经济鱼类产卵索饵场、淮河淮南凤台段土著鱼类产卵场和舒城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及时掌握水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科学客观评价渔业生态环境状况,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渔业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科技支撑作用持续显现。为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对渔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坚持以渔业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支撑,狠抓渔业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时期,全省共获得国家、省、市等渔业科技类成果奖60项;制定省、市级地方标准78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03项;建立渔业技术合作示范基地78个,示范面积达3.5万亩,引领辐射服务水产企业和合作社3000多家、水产养殖户3.6万户、水产养殖面积350万亩。

(七)油补改革目标提前实现。2017年,全省渔船油补总体标准已经降至2014年总体标准的35%,提前3年完成农业农村部设定降至40%的绩效目标。截至2020年底,利用渔业油补资金退减机动捕捞渔船10116艘,占2014年渔船总量的49%,超额完成省政府批准方案设定减船20%的绩效目标。利用油补退坡资金,建成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13.8万亩、改造老旧养殖池塘面积2.5万亩、山泉流水养鱼面积3.5万平方米、工厂化养殖面积7.8万平方米;招标采购了41艘执法艇、20架渔政执法无人机、48套远程监控设备、20台摄影机、7台照相机等渔政信息化装备,弥补了渔业渔政发展短板。

(八)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面实施养殖证制度,全省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任务全面完成,市级规划发布15个,核发养殖水域滩涂证面积284.7万亩。渔业执法队伍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建成市、县级渔政信息中心24个,在岗渔政执法人员1147名。“十三五”期间,持续开展安徽省“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非法捕捞“三无”船舶15977艘、“绝户网”等违规网具28.1万张(顶),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003件,查获涉案人员4548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渔业安全生产连续多年保持重大事故零增长,救助遇险渔船54艘、渔民87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0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分别为6个和22个,农业农村部授牌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2个。

(九)支渔惠渔扶持力度加大。 “十三五”期间,对渔业基本建设投入保持高增长,全省安排渔业项目资金59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37亿元,改造老旧养殖池塘62.6万亩,建成中华草龟、翘嘴红鲌、鲫鱼、鳜鱼、黄颡鱼等一批水产原良种场。天长市、当涂县渔港投入使用,为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渔民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扩大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累计承保水产养殖面积达323.6万亩(次),养殖户38260户(次),提供风险保障资金149亿元,为16150户(次)支付赔款2.47亿元,有效解决了渔民养殖生产的后顾之忧。

(十)长江禁捕退捕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包保联系指导和明察暗访等制度,推进精准核查、有序退捕,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截至2020年底,全省12722艘渔船退捕、30421名渔民实现建档立卡,渔船回收、证照注销、网具销毁、转产就业、养老、医保、低保、住房和“一对一”帮联等10项工作完成率达100%,如期实现“四清四无”目标。2020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马鞍山市长江薛家洼段考察时,称赞“禁得最早、做得最好”。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20年度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办法》,经综合评定,安徽省2020年度禁捕退捕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在14个省(市)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仅3个。

 

专栏1  “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十三五”目标

2020年

实绩

完成比例(%)

1.渔业经济总产值(亿元)

900

924.4

102.71

其中:

渔业(一产)产值

530

551.5

104.06

渔业二、三产值

370

372.9

100.79

2.水产品总产量(万吨)

230

232.4

101.05

其中:养殖产量

210

218

103.81

3.水产养殖面积(万亩)

710

717.8

101.1

其中: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

65

65

100

4.水产品加工量(万吨)

20

20.9

104.5

5.水产品加工产值(亿元)

50

54.2

108.4

6.增殖放流苗种数(累计,亿尾)

15

24.7

165

7.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

19000

19228

101.2

8.捕捞机动渔船数量(艘)

≤20000

5919

约束性指标

9.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

≥97

99.96

预期性指标

10.优质种苗覆盖率(%)

85

85.3

预期性指标

二、发展优势

(一)政策机遇更加有利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省委一号文件强调要“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规范发展稻虾、稻鳖、稻鱼等综合种养”,这为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渔业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9厅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各阶段发展目标,出台20项具体措施,为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加有利的政策机遇。

2016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安徽考察工作,主持召开了农村改革座谈会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淮河和巢湖治理,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相继颁布,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养护已成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渔业领域的重点任务。

(二)产业基础更加厚实

我省池塘、湖泊、水库、河沟及稻田等总面积位居全国内陆省份第二位,水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历来是全国重要的淡水渔业基地。“十三五”期间,我省渔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700万亩左右,年产量230万吨以上,分别稳居内陆省份第2位、第4位,小龙虾、青虾产量位居全国第2位,河蟹产量位居全国第3位,龟鳖、鳜鱼、黄鳝、泥鳅等名特水产品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年产量1万吨以上的水产大县58个,皖江螃蟹、秋浦花鳜、合肥龙虾、万佛湖鱼头等名牌水产品享誉全国,“十四五”期间水产大省向强省跨越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三)国内市场更加稳定

从全国来看,随着新时代“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为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常态化推动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从省内来看,善于“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做事”成为广泛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发展动能和发展潜力的新要求,为促进绿色、健康、安全水产养殖转型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撑。同时,全球海洋渔业资源将呈持续衰退趋势,且受疫情影响,国际水产品贸易量减少,我国水产品消费需求缺口将更加依赖于国内养殖产品的补充,为淡水水产养殖大省的安徽提供了新的水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可以预期淡水水产品消费市场还有进一步增长空间,渔业绿色转型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

(四)外部条件更加优越

“十四五”时期,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以及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肥都市圈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安徽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也为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出口贸易增长提供了不竭动力。

三、制约因素

(一)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渔业基础设施仍较薄弱,基层技术推广体系、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渔政执法体系等尚未完全健全,渔业管理配套制度仍待完善。特别是众多水产养殖区域处于零散状态,缺少处置养殖尾水、废弃物的设施设备,道路一般借用农田机耕路连接主干道,有的借用池塘坝体,抵御灾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及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的扎实推进,我省渔业发展面临的刚性要求越来越严,对传统水产养殖空间也有一定制约,湖泊水库等大水面养殖水域面积很可能会进一步减少。

(二)产业融合短板有待补齐

全省渔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不高,养殖装备仍处于起步阶段,养殖综合配套技术仍未达到标准化生产水平。水产品加工仍侧重于初级加工,处于价值链的底端,技术水平不高及创新能力不强对我省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制约逐渐凸显;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处于初步性、片段性、分散性阶段,进入冷链系统的水产品不到5%,较全国平均数低15%。休闲渔业大多数是生产性项目改造而来,存在规模小、功能单一、设施配套不全、相关服务跟不上的问题,难以吸引顾客。当前,推动渔业生产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和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多机制联结的渔业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任重道远。

(三)科技支撑体系有待完善

科技成果储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渔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低,面临着执法经费和装备配备支持不够、人员力量不足等诸多问题。同时,我省渔业科学研究基础、技术推广、市场销售等支撑体系相对薄弱。高技术产业发展必需的大量基础研究资料不足,渔业产业上、下游技术应用开发滞后,降低了渔业产业发展的后劲。水产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长期缺乏,科技咨询、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质量不高,渔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少等问题突出。

(四)体制机制创新有待深化

安徽渔业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也存在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核心技术不强、环境约束增大等问题,与现代渔业要求的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渔业经营体制机制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机制尚未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监管压力加大,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渔业体制机制创新势在必行。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碳达峰、碳中和、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内在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有效衔接《“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落实“两强一增”行动,持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示范推广,统筹长江“十年禁渔”和渔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着力提升质量、效益与竞争力,实现由渔业大省到渔业强省的跨越,为安徽渔业现代化建设和渔政现代化管理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渔业渔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挖掘渔业减排增汇潜力,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渔业贡献。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二)坚持机制创新,融合发展

加强渔业全产业链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充分发挥现代渔业科技的创造力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加强水产养殖业对外合作交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坚持数质并重,和谐发展

认真落实养殖证制度,稳定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依法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调整养殖生产力布局,稳住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基本盘,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到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的水产品消费需求。

(四)坚持全局观念,依法治渔

坚持全省一盘棋观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好渔业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完善渔业法律法规,增强渔民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守好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思路

按照“一环引领,两带驱动、三区并进”的区域布局,围绕一大主题、汇聚三大动力、打赢一场硬战、抓好五个方面、建设五型渔业,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8”行动计划与现代渔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加快构建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先进、产品优质、渔民富裕、渔区和谐、管理高效的现代渔业渔政发展新格局,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其中,“一大主题”即高质量发展;“三大动力”即创新动力、融合动力、改革动力;“一场硬战”即长江“十年禁渔”;“五个方面”即统筹抓好三个难点、五个领域、五个行动、四个支撑体系、八大工程等任务;“五型渔业”即建设具有安徽特色的绿色渔业、高效渔业、品牌渔业、智慧渔业、功能渔业。

四、主要目标

(一)“十四五”期末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渔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水产健康养殖空间得到优化,亩均产出效益得到提高,水产品安全供给能力保持稳定,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渔业经济总产值和渔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长江“十年禁渔”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修复能力显著增强。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产业更强、生态更优、渔民更富、渔村更美,建成长三角更具影响力的绿色水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全国智慧渔业引领区和渔业转型升级先导区,渔业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省渔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渔业生产绿色化、高效化、品牌化、智慧化等基本实现,渔政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渔业现代化体系基本建成。巩固长江禁捕预期成效,水生生物资源实现恢复性增长,以中华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现代流通体系支撑有力,水产品供给与消费需求相适应。渔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渔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软实力明显增强,渔民生产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渔业主产区域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主要指标

到2025年,具体预期指标如下:

——渔业经济总量。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达到1150亿元,其中二、三产业产值比重占40%左右。

——水产品供给。坚持把保障水产品供给作为渔业发展第一要务,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20万亩左右,养殖证实现应发尽发,水产品供给能力稳定在245万吨以上,其中养殖产量约占90%以上,名特优水产品占60%以上。

——绿色健康养殖。建设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5个以上,渔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60%左右。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新增绿色池塘标准化面积20万亩,总面积达100万亩,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率达80%左右,其中1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基本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全省面积稳定在800万亩。

——特色品牌建设。挖掘地方特色品牌资源,集聚资源培育合肥市“中国龙虾之都”等区域公用品牌,每市培育1-2个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水产品牌和2-5个知名水产企业品牌。

——渔业资源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累计放流各类水产苗种10亿尾(粒)以上,水生生物资源量显著增加,渔业种群结构进一步修复,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提升,渔业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科技创新服务。全省渔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培育水产新品种3个以上,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预防,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专栏2  “十四五”渔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实绩

2025年

目标

年均增长(%)

1.渔业经济总产值(亿元)

924.4

1150

4.9

其中:

渔业(一产)产值

551.5

690

5

渔业二、三产值

372.9

460

4.7

2.水产品总产量(万吨)

232.4

245

1.06

3.水产养殖面积(万亩)

717.8

620

/

5.池塘标准化养殖面积(万亩)

80

100

5

5.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万亩)

418.3

800

18.3

6.水产品加工量(万吨)

20.9

30

7.5

7.增殖放流苗种数(亿尾)

2.4

10(五年累计)

/

8.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

19228

26000

7

9.捕捞机动渔船数量(艘)

5869

5869

约束性指标

10.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

99.96

≥99

预期性指标

11.渔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

/

60

预期性指标

第三章    区域布局

一、总体布局

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渔业水域生态环保等相关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优化提升、绿色生态、融合发展”总体要求,依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发展势态,结合我省“一湖(巢湖)、两河(长江、淮河水系)、一山(皖西皖南山区)”区域特征,加快形成“一环引领,两带驱动、三区并进”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强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衔接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发展定位

(一)环巢湖绿色渔业创新集群

借助合肥都市圈区位优势,以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为核心,不断增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研发能力,形成一批技术先进、实力雄厚、辐射面广的环巢湖绿色渔业创新集群,率先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成为安徽渔业领域技术创新典范。重点加强小龙虾、中华绒螯蟹等名特优水产品标准化养殖。大力开展巢湖鲢、鳙等人工增殖放流及浅水区域水生植物种植养护工作。主攻小龙虾、鮰鱼、中华绒螯蟹及大宗淡水鱼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二)沿江现代渔业先行带

巩固提高池塘标准化养殖水平,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现代化设施养殖,发展与水产养殖业相配套的现代苗种业、饲料和渔药产业,形成沿江现代生态渔业先行带。发展以大宗淡水鱼、鳜鱼、鲈鱼、黄鳝、中华绒螯蟹、青虾、小龙虾、龟鳖等水产品为主导的水产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和发挥沿江优良水资源和宜渔稻田资源优势,发展“稻虾鱼”等“一地三收”轮种轮养模式。加强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实行“养水牧渔”。

(三)沿淮特色渔业经济带

有效利用“引江济淮”工程,发挥淮河流域密集的水网优势,大力发展以大宗淡水鱼、长吻鮠、泥鳅、淮河鳖等淮河流域优质特色水产品的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规范发展稻渔产业,推进可控环境的生态设施渔业,构建沿淮特色生态渔业经济带。积极推进沿淮中小型湖泊和沉陷区生态渔业发展,坚持“一水一策”,建设一批凸显地方特色的现代渔业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四)皖南皖西山区渔业养护区

以新安江流域、黄山太平湖、宣城南漪湖、六安水库群等水域为重点,加强光唇鱼(俗称石斑鱼)、沙塘鳢、麦穗鱼、琴鱼、花?、蛙类、大鲵、黄缘闭壳龟、扬子鳄等山区溪流性鱼类、水生两爬类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构建皖南皖西山区特色水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渔业养护区。积极利用资源优势,改良、支持光唇鱼、光倒刺鲃等山区其他水生经济鱼类种质创新联合攻关及标准化扩繁生产。大力发展山泉流水养鱼和山区特色有机鱼产业,培育以山区特有经济鱼类及鲟鱼、鳟鱼等冷水性鱼类为主导的生态渔业基地。探索在保护优先的基础上,建立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促进游钓产业规范发展。

(五)皖北平原生态渔业示范区

该区域水资源匮乏,主要为“两淮”煤矿沉陷区、中小型河流及部分池塘养殖区。加强自然河道底栖软体动物的增殖和移植,恢复和增强水体生态承载力及渔业生产力。重点发展以鲈鱼为主导的圈养桶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及集装箱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发展鲫鱼集中连片池塘精养,推进以草鱼、鲈鱼、鲫鱼、鲢鱼等为主导品种的鱼菜共生渔业,强化以大宗淡水鱼为主导的煤矿沉陷区等水域生态增养殖渔业。

(六)都市休闲渔业体验区

在城镇周边地区建设休闲渔业拓展区,以垂钓为切入点,创新休闲观光渔业发展模式,完善和配套建设休闲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渔具、饲料、水族器材等相关产业,打造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集生产、科普、培训、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休闲渔业基地。积极发展观赏鱼、观赏水生植物产业。规范休闲渔业的有关市场行为,探讨经营管理模式和运作方式,走出一条休闲观赏渔业的长效发展之路。

 

专栏3  “一环、两带、三区”区域布局

一环

环巢湖绿色渔业创新集群

合肥市全境及六安部分区域

两带

沿江现代渔业先行带

沿江的安庆市、池州市、铜陵市、芜湖市及马鞍山市全境,滁州市沿江流域及宣城市宣州区

沿淮特色渔业经济带

蚌埠、阜阳、淮南、六安及滁州沿淮流域

三区

皖南皖西山区渔业养护区

黄山、宣城及六安、安庆所辖大别山革命老区

皖北平原生态渔业示范区

淮北、宿州、亳州全境,阜阳及淮南北部区域

都市休闲渔业体验区

省辖市及县城郊区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打赢一场硬仗,确保长江“十年禁渔”铁令生威

坚持“十年磨一剑”的态度,按照“2021年实现起好步、管得住,2023年前实现强基础、顶得住,2030年前实现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全面压实地方责任,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把长江 “十年禁渔”打造成“共抓长江大保护”标志性工程。

1.完善长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健全长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制度,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增强执法合作效能,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维护全省禁捕管理秩序,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落实落地、行稳致远。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制定日常执法制度,同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有组织、链条化、成团伙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巩固“四清四无”成效。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以乡村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建立健全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网格。对跨网格的河湖水域,建立畅通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管理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监督作用,形成网格化禁捕管理合力。加强相关船舶管理和垂钓管理,督导乡镇落实农民生产自用船属地管理职责,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完善群防群控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渔政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巩固“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等禁捕水域野生鱼类的良好氛围。

2.落实渔民安置保障政策。会同人社、财政、民政、医保、教育、住建等部门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各地适当延长过渡期生活补助发放期限。托底保障好困难渔民群众的基本生计,对于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就业能力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完善结对帮联机制,确保养老、医保、住房、教育、就业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动态跟踪帮扶,鼓励就地就近转产转业,定向安置退捕渔民。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渔民,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建立“捕转养”示范园区,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渔民就业空间。支持成立组织化的资源养护公司,吸纳退捕渔民参加公益项目,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落实“一对一”结对帮联退捕渔民,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禁捕水域社会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地区“四带一自”特色水产养殖,广泛开展水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3.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渔政执法机构,大江大湖和边境交界等水域渔业执法任务较重、已经设有渔政执法机构的,继续保持相对独立设置;整合进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推动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上加挂渔政执法机构牌子,进一步强化全省渔政常态化执法统筹管控。督导沿江市县按照省委编委要求,尽快配齐渔政执法管理人员,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培训,切实提升禁捕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加快构建以小目标雷达、多光谱高清光电、夜视仪等为主要探测手段,无人机、执法车船艇等为补充装备的全省“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的多元智能感知渔政信息系统,实现水陆空、全时段、全天候、全覆盖监测,省市县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渔政管理能力与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需求相匹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渔政监管新格局。

4.严打整治非法捕捞行为。合理配置渔政执法力量,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研判形势,交换违法线索,健全挂牌督办、约谈通报制度,构建执法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巡航检查、“四清四无”大排查、长江禁渔暗查暗访等系列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绝户网”、 涉渔“三无”船舶、非法垂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渔具生产、销售企业和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执法监管,从源头上切断违规渔具和非法渔获物的流通途径,巩固提升渔政管理良好秩序。

二、紧盯三个难点,提升整体质效水平

(一)推进渔业全程标准化

1.健全渔业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标准化+渔业”战略行动,制定修订一批渔业地方标准,建立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新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安徽特色水产品种质标准的制定,发布中华鳖良种选育技术标准、集装箱养殖加州鲈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规程。建立覆盖渔业生产、加工、贮运等全过程质量标准体系。着力探索“制定、实施、反馈、复审、修订”渔业标准动态管理新机制。到2025年,重要的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2.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依托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校等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围绕水产苗种来源、养殖用药、饲料投喂等环节,健全渔业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不断推进规模经营主体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渔业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流程标准化。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水产大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探索推行渔业全程标准化生产。

(二)培育提升渔业品牌

1.培育渔业知名品牌。依托合肥龙虾、青阳鲈鱼、望江黄鳝、池州鳜鱼、怀远泥鳅、芜湖青虾、宣州沙塘鳢、万佛湖有机鳙鱼、皖江螃蟹、芜湖龟类、淮河鳖、颍上县八里河有机鱼、阜阳橄榄蛏蚌等特色渔业品牌,打造“一县一品”“多县一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培育产业集群。重塑区域公共品牌,强化区域品种品质管理。依托“皖蟹”“合肥龙虾”“皖西水库有机鱼”“黄山臭鳜鱼”等,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渔业区域公共品牌。探索渔业品牌延伸,创响一批具有安徽特色水产品“珍稀牌”“文化牌”等乡土品牌,促进安徽品牌渔业可持续发展。

2.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加强品牌整合和宣传,提高产品品牌效应,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具有包装能力的“两品一标”水产品“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定期举办或积极参加农交会、渔博会、龙虾节等活动,支持水产企业参加全省“食安安徽”“十大知名品牌”“十大知名商标”“最具影响力品牌”“最具竞争力品牌”等农产品品牌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

3.推进渔业“走出去”。紧抓“一带一路”、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机遇,支持我省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渔业科研推广机构、行业组织开展省外、境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形成能够“走出去”的渔业企业群体。支持参加国际渔业博览会,提升我省水产品品牌国际竞争力,构建水产品贸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保障渔业三大安全

1.保障渔业生态安全。以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等常年禁捕水域为重点,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机制,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建立有效的放流效果评估机制,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资源,增加水体自净力。继续推进池塘生态渔业、碳汇渔业建设,进一步强化渔业生态功能。巩固渔业资源调查评估能力,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污染事故调查和重大生态灾害监测及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拓展水域污染治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助力重塑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优美水域生态环境。

2.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制度,切实落实渔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广绿色、有机水产品区块链技术应用,探索建立水产品采购、销售、加工合法来源凭证制度,实现“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配合完善长三角水产品产销联盟,推进与沪苏浙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长三角主要城市的水产品准入体系。

3.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切实落实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渔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抓好渔业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县”等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巩固拓展渔业政策性保险技术支持机制,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做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水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渔业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疫情防控制度落实。

三、锚定五个领域,提升转型发展水平

(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1.池塘生态养殖示范。大力推进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信息化、宜机化建设改造,鼓励池塘护坡、塘间道路、水产物联网等完善提升。推广应用池塘低碳高效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净水渔业。到2025年,新增改造20万亩标准化池塘,力争改造后池塘水产品产量、产值增长30%。

2.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坚决纠正耕地“非粮化”“纯渔化”“非农化”倾向,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严格落实稻渔综合种养“沟坑占比不超过稻田面积10%”的要求。着力加强稻渔共生技术提升和模式创新集成,基本解决小龙虾秋繁苗种的关键技术环节。通过渔农融合发展,在确保水稻产量的前提下,总结推广更加成熟的稻鱼(虾、蟹、鳅、鳖)共作(轮作)模式,不断提高稻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到2025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800万亩。

3.工业化养殖示范。结合地域条件和养殖技术水平,助推装备工程化、技术现代化、生产工厂化和管理工业化于一体的现代工业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积极引入推广养殖用水净化循环处理技术、智能温控系统等节能环保养殖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集装箱、圈养桶、山泉流水、封闭式循环水等设施渔业发展,加大数字技术应用,推进数字农(渔)业工厂建设,建成一批“零排放”绿色高效循环养殖示范项目。到2025年,全省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养殖、山泉流水养鱼等示范点总数达240个、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

4.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充分发挥地方养殖品种特色和资源优势,推广加州鲈、叉尾鮰等优质引进品种,提高养殖效益。鼓励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开展大银鱼、刀鲚等长江流域野生鱼类人工繁育驯化攻关,继续扩大秋浦花鳜、中华草龟、中华绒螯蟹、中华鳖等地方特色品种养殖面积,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装备先进、技术领先、产业化水平高的区域优势特色水产品养殖产业带。到2025年,名特优水产品占60%以上。

(二)科学发展生态增殖渔业

结合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统筹环境保护和渔业生产,科学有序推进大水面生态增殖渔业发展,探索发展“碳汇渔业”。积极推广草食性、滤食性、杂食性鱼类人放天养模式,利用生物食物链原理,消耗水中的富营养化物质,达到利用生物净化调节水质、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增加渔业碳汇等目的。针对已经衰退的重要经济鱼类及珍稀水生动物或生态简单化严重的水域,扩大增殖范围和增加放流品种,在重要天然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效果评估。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到2025年,基本实现环境优美、产品优质、产业融合、生产生态生活相得益彰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格局。

(三)升级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

引导明光永言、富煌三珍、大鑫公司、蓝田集团、徽厨食品等我省骨干水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推进鮰鱼、鳜鱼、鳗鱼、虾蟹、草龟等产品加工改造升级。鼓励对加工过程中的碎鱼肉、内脏、鱼骨等副产物进行深度开发。加强对以水产品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以及生化制品培育和开发。以合肥龙虾、黄山臭鳜鱼等为重点,积极发展安徽特色水产品加工。鼓励建设水产品中央厨房,构建“中央厨房+水产品食材供应链”发展新模式。探索小龙虾脱壳设备等加工设备的研制工作。助推富煌三珍等水产品加工企业挂牌上市,推进巢湖、六安等地渔业网具钓具制造等关联产业协同发展。

(四)提质发展新业态新产业

1.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依托养殖基地、渔港等渔业设施及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等渔业活动,将渔区自然环境及人文资源与渔业生产、渔业民俗、渔业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拓展渔业功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突出大水面渔业的生态属性、美化效果、富民功能,把大水面生态渔业打造成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发展的样板。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休闲化改造,支持地方举办龙虾节、螃蟹节、开湖节、观赏鱼大赛、垂钓大赛、鱼饮食文化节等活动。

2.加快发展水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构建市县塘口多级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从源头解决水产品冷链物流“最初一公里”问题。推动渔业强县改造和新建一批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建设活鱼超市。积极推动水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发展“互联网+水产品营销”流通新业态。继续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淘宝、天猫、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鼓励渔业企业及商贸企业建立自主电商平台,加大短视频、手机直播、微商等各类新型模式推广,增加体验感、参与感与互动性。

3.提高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水产养殖机械化作业专业服务队伍建设,提供清淤、收获、分级等环节社会化作业服务,发展订单式作业、生产托管、承包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挥规模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全程机械化+综合渔事服务”的要求,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渔民”的生产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渔业重点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加强长三角绿色水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以“158”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推进绿色水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的渔业重点市。落实“亿元企业”培育计划,做大做绿做精水产品生产基地,在“158”在册企业和基地中,培育一批水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力争在“深”“强”“特”上有新突破。做响做优做畅物流基地,培育水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企业,力争物流基地在“响”“优”“畅”上有新进展。

四、聚焦五个行动,提升绿色健康水平

(一)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行动

制定《全省养殖池塘尾水治理规划》,集成示范池塘底排污尾水处理、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集约化养殖模式+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模式,强化增氧、水质净化、进排水在线监测等设备配置。以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为治理重点,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鼓励市、县开展100亩及以下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作。力争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尾水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到2025年,水产养殖主产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养殖池塘尾水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

依托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或其他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加快推广一批较为成熟的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样板,辐射带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广泛应用,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制定适应各地渔业发展需要的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5个以上。

(三)水产养殖规范用药行动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规范异地引进品种的疫病监测制度。加强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模式推广,构建“推广机构+科研院所+推广点+养殖户”的规范用药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水产养殖病害绿色防控和规范用药技术普及,探索零用药、免疫预防等健康养殖技术,重点做好发展生态养殖、使用优质苗种、加强疫病防控、指导规范用药、加强生产管理等五方面技术措施减少用药。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到2025年,养殖者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与科学用药成效显著,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品种,推进替代型配合饲料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和养殖方式,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减少幼杂鱼使用量。依托“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基地”等骨干基地,兼顾水产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遴选一批生产管理规范、试验创新意识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养殖主体作为试验推广点,探索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评估指标体系。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完成首次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系统构建分级分类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保存体系,严格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强化水产新品种引进驯化和本土水产养殖品种的种质提纯复壮,以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为重点,加快我省名特优水产品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建成一批现代种业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水产遗传育种中心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兼具公益性职能单位在水产新品种试验研究、示范推广、性能测试等方面的助推作用,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体制机制活、展示效果优、带动能力强的试验推广基地,开展鳜鱼、青虾、加州鲈、中华鳖、草龟、小龙虾等品种选育和新品系、新品种研发工作。推进优质品种联合育种,加快提升品种创新能力。

五、构建四个体系,提升支撑保障水平

(一)渔业渔港设施装备体系

1.加强健康养殖设施建设。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水产养殖主产县、大型养殖企业率先实现主要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因地制宜开展主要水产绿色养殖方式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的试验优化、凝炼总结,推出一批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加快推广应用。到2025年,加速“四良”(良水、良种、良法、良制)设施配套,在防疫处置、起捕采收、尾水处理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工厂化、集装箱式和池塘工程化等循环水养殖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2.加强渔港码头建设。深入推进渔港管理综合改革,以“港长制”管理为抓手,创新渔港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布局一体、管理标准、信息共享、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重点完善渔政执法码头(趸船型)和渔港布局,支持黄山区太平湖等纳入农业农村部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规划的渔港建设,建成后将满足200艘左右渔船的停泊、补给、避风需求。到2025年,实现“依港管安全、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资源”的目标,渔港在服务渔业生产、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资源管控等方面的功能明显提升。

(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1.加强病害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升级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为我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健全省、市、县三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与设备,形成更加高效的疫病监控、预警、协调、应急处置和病害综合防控体系。到2025年,建设3~5个片区水生动物病害、水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室,已建成的县级病害防治站实验室全面开展病防公益性服务,推动各级水生动物病害实验室资质认证,提高水生动物病害检测能力。

2.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力争2025年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加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执法。

3.提升水生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水平。坚持“预防、安全、使用、节约”的宗旨,继续开展省级以上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创新防控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基础研究、预警技术研究、动保产品及配套技术研制、综合防治等技术集成。

(三)渔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加强渔业科技和技术推广创新。加强政产学研推合作,发挥省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各类渔业科技创新团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建设渔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现代渔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大力开展水产种业基础理论和育种技术创新、渔业关键装备与设施研制、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共性技术研发和水产绿色增养殖技术与模式集成。强化以基层推广机构为主体,以渔业科研等单位为支撑,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渔业产业化联合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基层渔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

2.推进渔业公益性技术服务建设。创新公益性技术服务模式,加快提高渔业技术推广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养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服务、渔技教育培训服务、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及渔技推广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市县级、充实乡镇级、延伸村级与重点渔区,充实人员、强化手段、完善机制,建设与提升一批渔业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水产品质量监管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等公益性现代综合渔(农)技服务中心,实现渔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渔业新型主体培育体系

1.加强培养渔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水产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及大中专院校的作用,大力开展各级渔技推广人员、渔业从业人员及新型职业渔民技术培训,落实渔民转产转业、就业创业培训等各项扶持政策。激活人才流动机制,每个涉渔乡镇有一个以上的专职渔业技术人员、渔业村有一个专业渔技员。支持渔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创立新型渔民培训服务平台,培养新型渔民,提升从业者素质。

2.积极培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渔业产业化联合体,引领带动示范性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积极打造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支持上市等方式,重点培育极具发展潜力的大企业,形成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高质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和专业大户,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和成立联合社。

第五章    重大工程

一、现代良种繁育工程

完成首次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以特色土著品种和优势出口品种为重点,推广应用现代保种育种技术,强化联合育种攻关,重点加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及配套原(良)种场、保种场、繁育场、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建设,逐步建立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育种种群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提高水产原良种覆盖率和苗种质量。推动水产种质资源鉴定与性能测定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合肥叉尾鮰、池州鳜鱼、六安黄颡鱼、安庆鲌鱼、铜陵鲈鱼、颍上县八里河有机鱼、滁州四大家鱼、蚌埠和安庆甲鱼、芜湖和宣城龟鳖及青虾、全椒小龙虾、宣州幼蟹、黄山光唇鱼等一批年产苗种20亿尾、年产值超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渔业种业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支持池州市秋浦特种水产开发公司等种业企业申报中国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优势企业。

二、绿色健康养殖工程

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支持渔业重点市、县,创建以特色水产作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强化全产业链培育,建成一批水平领先的现代渔业绿色发展基地。

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积极推动现代渔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大力推进 “158”行动计划,以水产为重点,在渔业大县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推进渔业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服务等各环节有效衔接、协同发展。落实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双招双引”一批水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强化建设水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现我省鲜活水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电子商务与渔业发展有机融合,水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加快形成休闲渔业吃、住、行、游、教、购的综合发展格局。

四、水产品牌提升工程

支持特色鲜明、品质优良、市场潜力大的区域公用水产品牌和水产龙头企业创建优质水产品牌,大力宣传推介地方特色水产品牌,加快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重点打造“中国龙虾之都”这一核心大品牌,各市要结合区域特色重点培育1-2个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2-5个知名水产企业品牌。积极开展品牌营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核心产品为主体,通过参加和举办国内外大型水产展会、渔博会、农交会、线上新媒体推介、电商品牌活动展示等,线上线下两方面开展品牌推介活动,重点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度高的拳头产品。开展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活动,推进渔业多领域对外合作,不断提升我省渔业品牌效应。

专栏4  重大工程目标任务(一)

1.现代良种繁育工程。到2025年,新建2家国家级和5家省级良种场,建成5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场,培育30家特色品种规模化繁育示范基地,改扩建50家优质品种繁育示范基地,鱼苗年产量达600亿尾以上,本土化供给率超过85%。工程总投资0.5亿元。

2.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到2025年,全省新增改造池塘面积20万亩,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70%。全省计划每年开展养殖尾水治理面积30万亩,五年累计治理面积150万亩。工程总投资8亿元。

3.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到2025年,创建长三角绿色水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3-5个,培育5-10个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水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新建休闲渔业基地100个。在六安、合肥、滁州、淮南等市建设江淮小龙虾产业集群。工程总投资3亿元。

4.水产品牌提升工程。到2025年,各市要结合区域特色重点培育1-2个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2-5个知名水产企业品牌。工程总投资0.1亿元。

五、功能渔业示范工程

加快富锌富硒等功能渔业发展,支持池州、安庆等地开展富锌富硒资源调查、富锌富硒水产品基地建设、富锌富硒水产品开发、富锌富硒水产品品牌培育推介等工作,鼓励富锌富硒功能渔业和食品工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六、长江生态养护修复工程

强化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秩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性。组织实施以中华鲟、长江江豚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加大铜陵淡水豚和安庆西江江豚迁地保护力度。落实幼鱼保护制度。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区规划制定修订和勘界立标工作。强化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建立禁捕效果评估机制,依法严惩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境的违法行为。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水族馆,建设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人工驯养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

七、数字渔业应用工程

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在合肥、马鞍山等重点市布局建设小龙虾、河蟹等数字渔业示范基地,实现远程养殖技术培训、水下视觉、智能增氧控制、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处理和控制、水产类病害监测预警、鱼病远程诊断系统、质量安全追溯、产品加工营销等智能化应用功能。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企业基本实现水质在线环境监测全覆盖,集成养殖水在线监测、进水排水水质报警等功能,为预防、治理水体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在重点养殖区域,探索建立水产养殖、销售、交易等信息网络采集站点,集成信息应用系统,为全省水产品交易开展信息化服务。

八、渔政信息化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省渔政信息中心,实现“三个一”数据集中显示、分析处理。统筹建设有禁捕任务的15个市级渔政信息中心和禁捕管理任务较重、有渔政执法机构的54个县级渔政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其余市、县级渔政信息中心建设,并实现与省渔政信息中心数据互联共享。在长江干流、8条重要支流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多元智能感知系统,实现对辖区水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预警、跟踪、锁定、视频取证,引导执法查处。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实施“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专栏5  重大工程目标任务(二)

5.功能渔业示范工程。到2025年,在桐城、石台等富锌富硒县(市、区)建立1-3个功能渔业示范基地。工程总投资0.02亿元。

6.长江生态养护修复工程。“十四五”期间,全省增殖放流水产苗种数量达10亿尾(粒)以上。工程总投资0.5亿元。

7.数字渔业应用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小龙虾、河蟹产业等智慧渔业平台,力争建成2-5个国家数字渔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0.2亿元。

8.渔政信息化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统筹建设有禁捕任务的15个市级渔政信息中心和禁捕管理任务较重、有渔政执法机构的54个县级渔政信息中心。工程总投资3亿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十四五”期间渔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部署的任务工程,研究制定一批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问题,切实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动重大工程实施,引导各项扶持政策、资金和项目配合产业集聚,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建设任务和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扶持政策

各地要将渔业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范围,在渔业创新创业、人才支撑、金融保险等方面也要出台相关政策。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机制,统筹成品油价格调整补助、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加大对渔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渔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探索养殖权证和捕捞权证抵押质押及流转方式。强化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渔业,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吸纳民资外资等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农业信贷担保主体加强对大水面生态渔业生产经营项目的信贷担保支持,积极推动大水面渔业保险试点,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三、推进改革创新

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构建更加完善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渔业水域占用赔偿制度,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经营权的保护,合理引导养殖水域滩涂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渔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培育壮大渔业龙头企业,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引导鼓励支持水产行业协会发展,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养殖户与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有机衔接。持续推进渔政、推广等管理体制改革。

四、加强宣传交流

各地要采取话题互动、图文报道、短视频、客户端、微博、微信、直播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渔业,吸引社会各阶层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加大对渔业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加强对外交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其他兄弟省份特别是沪苏浙渔业部门的紧密联系,学习借鉴先进思路、技术、措施,加快推动我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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