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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市监办函〔2023〕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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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02 16:38:34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2
核心提示: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聚焦“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发展要求,扎实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提能级,突出重点抓落实,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质量供给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市监办函〔2023〕127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生效日期 2023-0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聚焦“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发展要求,扎实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提能级,突出重点抓落实,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质量供给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引领,服务质量强省

(一)高位推进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党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我省贯彻落实《“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自觉站位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大局,助力质量强省建设。

二、坚持改革创新,焕发市场活力

(二)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皖政〔2023〕8号)要求,推进自贸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委托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无需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推动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继续做好车检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宣贯机动车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转版实施。

(三)贯彻认证制度改革。落实电子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进汽车轻量化认证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及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平行进口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和信息公开制度。

(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企业内部实验室注册成为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三、优化服务供给,赋能产业发展

(五)提升检验检测供给能力。围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和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建设,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强集聚区建设情况评估分析,开展集聚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试点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在食品、生态环境、建工建材、电子电气、轻工纺织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加强能力验证结果运用。

(六)推动重点领域质量认证。推动质量认证在汽车、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产业的应用,推行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无障碍环境等高端品质认证和养老、健康、金融等服务认证。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推进绿色产品全项、分项认证及节能低碳、有机产品认证。开展安徽省质量认证示范区评审工作。推动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七)持续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开展精品课程、专家进企进园等针对性培训和实地帮扶,组织优良实践案例评选活动,探索出台针对提升行动的激励政策和措施,鼓励认证机构优化认证流程、减免认证费用,助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八)深入开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机构指导和企业主导的作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流、宣贯、对接活动,推动企业、行业组织对接“三同”平台,培育“三同”高端质量品牌。

四、加强综合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九)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强化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儿童用品、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进一步规范CCC免办受理审核,严格后续监管。

(十)加强自愿性认证监管。强化问题导向,对2022年以来在皖新注册认证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绿色、有机、节能产品等获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充分运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加强认证人员现场签到监督抽查。联合沪苏浙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五统一”检查,加大协同检查和处置力度。

(十一)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以机动车、生态环境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为整治重点,着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抽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体、成品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组织开展碳排放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全面倒查近两年检验检测报告,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

(十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监管与执法联动,强化沟通,优化流程,形成监管闭环。建立健全认证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档案、汇总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未经认证出厂、销售CCC产品,未经许可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标志,不合规远程认证审核,出具或网售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

五、提升监管效能,夯实基础保障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各级认证检测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正风肃纪。把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下大力加强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出硬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等行风顽症痼疾,不断巩固深化反“四风”、树新风成效,锤炼过硬作风,树立亲清政商关系和良好行风形象。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工作影响。利用“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绿色产品认证及标识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紧扣企业和消费者需求,构建双向互动平台,有效传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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