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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沪市监信用2023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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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24 17:27:32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0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局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研究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计划执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信用20230064号
发布日期 2023-02-24 生效日期 2023-02-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局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研究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计划执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任务执行,实施动态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年度抽查计划执行,对抽查计划中明确由市局发起的抽查任务,市局有关处室要及时制定全市统一的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对明确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含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下同)发起的抽查任务,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抽查计划中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自行制定实施抽查任务。市局各相关处室对统筹制定的抽查计划,可根据年度任务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删减、增补、替换等动态调整;调整计划时,要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及时会同信用监督管理处作计划调整备案,并重新公示调整后的计划。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在2023年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的抽查计划,并及时录入双随机监管系统。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系统支撑。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加强“一单两库一指引”规范化建设,完善抽查检查工作基础。重点要按照“全、新、特”的要求加强“两库”建设,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市场主体全量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应纳尽纳”;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要结合条线管理需要进行个性化标注,对执法人员要对专业特长、执法资质等进行标注,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匹配度。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抽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继续依托相关条线专业监管平台,并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共享数据外,其他所有随机抽查计划执行均要使用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平台,确保双随机全过程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局将继续完善双随机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在全市扩大应用,探索“指尖管”“掌上查”。

三、应用分类结果,推进精准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深度结合,全面运用本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要按照“双向共享”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共享至本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在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协调,强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工作机制。

四、规范随机抽查,提升监管质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回避”工作要求,对与抽查检查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该允许执法人员主动回避或依检查对象申请予以回避,并重新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要大力推进服务性监管,设立咨询电话,畅通检查对象的咨询通道,提升抽查工作的透明度。鼓励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管实践创新活动,结合辖区特点打造“一区一品”双随机工作创新典型案例,树立双随机工作创新先进典型。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于2024年1月上旬将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总结报市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市局将结合计划执行、第三方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对抽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以随机方式进行实地督查,促进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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