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责任处室(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全部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实施,做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 100%、应用信用规则率达 90%,其中部门联合监管率达 30%(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参照《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3 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及计划》),确保于 11 月 30 日前完成随机抽查任务。
2. 在现场检查环节,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检查公示率达到 100%。
3. 具体抽查任务在 2 月-11 月统一随机抽取,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