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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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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23 10:27:46  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55
核心提示: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2-22 生效日期 2023-0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责任处室(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全部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实施,做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 100%、应用信用规则率达 90%,其中部门联合监管率达 30%(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参照《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3 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及计划》),确保于 11 月 30 日前完成随机抽查任务。

2. 在现场检查环节,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检查公示率达到 100%。

3. 具体抽查任务在 2 月-11 月统一随机抽取,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1日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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