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组织做好2023年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省局制定了《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在贯彻执行《目录》时,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状况和质量安全形势,充分运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等监管手段,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论证评估,实时动态和分级分类管理。《目录》里所列产品涉及生产区的地市要加强生产领域监管,非生产区的地市要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中注重协同联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请于5月20日、11月10日前将辖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省局质量监督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