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处、中心:
去年6月份,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部署,我省迅速启动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整治行动。一年来,各市县结合实际,强化领导,加强巡查检查、监督抽查和宣传培训,积极查办违法违规生产形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近期抽检情况看,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仍然存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数量还不少。今年是实施三年行动最关键的一年,为确保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根据我省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21〕6号),省厅决定在第二个年度加大整治力度,开展严查严打行动,突出重点品种、风险产品和风险地域,把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彻底遏制住,较好解决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使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查严打治违禁。一是严查源头。严格检查农药兽药生产企业,杜绝违禁药品违规生产;逐一排查农药兽药经营门店,全面清点库存药品,严禁暗中销售违禁药品。严查限制药品销售,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销售台账、记录用途、开具处方等;摸排农药兽药无证游动商贩线索,采取设卡堵截、窝点蹲守、巡查检查等方式方法,打击无证经营违禁药品形为;调查网上销售违禁药品来源,如发现问题线索逐级向省厅书面报告,省厅将协调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督促农药兽药经营门店以明白纸的形式将禁限用药物清单发放到每一位顾客手中,让所有生产主体知晓禁限用药物名单,并张贴在生产区域醒目位置。二是严查农产品生产。逐一清点农产品生产主体库存药品是否存有违禁药品或在本生产单位属于限制使用药品,询问一线生产人员使用药品情况,并检查生产记录,一经发现有违规使用药物问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查办。坚决杜绝因保护地方产业,对使用违禁药品视而不见的问题发生,严禁监管、执法人员充当不法生产的“保护伞”。三是严格实施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各市、县监督抽查样品数要占到年度定量监测计划20%以上,突出重点品种、风险产品和风险地域,有检出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时,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该移送司法的坚决移送,严格执行行刑衔接机制,严加惩处。风险监测发现有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时,如抽样环节按照监督抽查方式组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有采用监督抽查方式取样的,应及时跟进监督抽查。
二、严抓严防控药残。一是严格落实用药指导培训制度。年度内,县、乡级对所属生产主体的所有从事生产者,至少培训一次,强化生产者科学用药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把残留超标问题控制在药物使用前。二是严格组织常规药物速测。乡镇要按照年度监测计划,严格组织速测,发现有问题苗头时,及时告知生产主体严格控制药物使用,在做好记录的同时,报告县级监管和产业管理部门。有条件进行自检的生产主体,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自检,为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凡即将上市的产品必须实行批批检,坚决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环节。三是严肃实施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各市、县要把风险性大的品种、区域和生产主体作为抽检的重点对象,把发现问题作为监测的主要目标,保证经费投入效能,杜绝出现为了完成监测指标而不注重取样环节、不注重发现问题等现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监督抽查,发现有残留超标问题时,监管(监测)部门应及时将线索移交执法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严标严技促提升。一是严格按标生产。县级农业产业管理或农技推广部门要把国家、省、市发布的农业标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转化成适于当地生产的操作规程,及时提供给相关生产主体使用,督促检查规模生产主体按标生产,鼓励小散户推进标准化生产。二是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11个重点品种生产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各县要把相关资料发放到相关品种生产主体手中,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宣传和培训。种植业系统要指导落实好韭菜、芹菜和豇豆的生产质量控制技术,畜牧系统要督导肉牛、肉羊、鸡蛋、乌鸡生产主体严格实施质量控制技术,渔业系统参照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生产质量控制技术,指导本地渔业养殖品种做好规范生产,监管系统检查质量控制技术是否落地,执法系统按照质量控制技术明确的处罚规定抓好执法查处。县、乡监管机构和技术推广人员要跟进服务指导,组织经常性的巡查检查,保证指导意见有关规范性要求切实落实到生产过程。三是抓好统防统治。对于县域内集中连片的单一作物或同一养殖品种,在推行绿色防控技术的同时,要做好病害预警,提早采取措施,抓好统防统治工作,避免生产主体不会用药而乱用药问题。
四、严密组织强保障。一是动员力量。各市、县要积极动员本级监管、执法、监测和产业管理及技术推广力量,统筹人员,协同配合,7月底前组织召开一次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严查严打行动推进部署会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保证严查严打行动取得实效。二是经费保障。特别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保障好监管、执法、监测经费,确保有关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强化监督。省厅适时组织对各市开展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并把开展整治行动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质量工作、乡村振兴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考核内容。各市每季度月末将本辖区季度开展严查严打行动情况报省厅,适时通报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各市、县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季度报表。四是曝光案例。县级执法机构要及时把办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进行曝光,各市每季度对辖区内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整理集中曝光,省厅拟于9月份,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常态化发挥震慑效应。
联系人:刘联鱼 0351-8235036
电子邮箱:sxncpjgj@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