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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办〔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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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17 16:06:40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1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办〔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生效日期 2023-01-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全年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0%,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全部由各市、雄安新区完成),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

一是调整抽查事项清单。省局信用监管处会同省局相关业务处室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动态调整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抽查事项及工作指引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并在监管平台中组织对涉及本级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

二是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实际,及时在监管平台中认领本地区监管对象,监管对象为自然人和附属客体的,可通过模板导入的方式在监管平台中建立非市场主体库,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要按照行业类别、重点领域等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

三是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员要指导、督促本级内部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管理、调整和维护,根据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通过设置各类执法专长和专业领域等,加强对专业执法人员的分类管理。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地监管实际,统筹制定本地区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合理安排本地区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的目标,并于2023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线下、线上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每次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取过程要公开、公正,开展实地检查要规范、严谨。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内部联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结合当地监管的行业领域特点和被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的交集度,组织开展系统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强化后续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省局将在每次抽查任务结束后,通过回访抽查工作、调取抽查数据等方式进行督导,督导情况视情通报全系统,并利用监管平台数据统计模块作为年终考核量化依据。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监管成效,将双随机抽查的操作流程、检查标准、失信行为惩戒等向社会、市场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抓好《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抽查检查工作指引等的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一专多能”的执法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本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确保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按时限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健全双随机抽查回访制度,对回访中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等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合理制定每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认真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复核人员、主管领导要把好审核关,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方案作废、检查结果录入错误等现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省局各项工作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高质量报送相关数据或工作信息;对随机抽查、监管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及时反馈省局。

联 系 人:王燕

联系电话:0311-67568163、67568161(传真)

电子邮箱:xyjgc@hebamr.cn

附件:   1.2023年度由省局组织的全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

   2.2023年度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3.2023年度省局各业务条线提出的由各市、县(区)完成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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